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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新冠肺炎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治理及影响”专项项目指南》的通知

2020年03月03日 09:02  点击:[]

校内有关单位及老师:
    新冠肺炎疫情是一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我国医疗卫生体系提出重大挑战,也对我国经济社会造成较大冲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现启动“新冠肺炎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治理及影响”专项项目(网址: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77448.htm),现转发你们,请各单位组织好2020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就具体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1.本专项项目要求申请人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需求牵引,注重交叉融合,提出具有创新思路、能够将成果转化应用或指导实际工作的研究设计。

  2.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和《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申请须知的相关内容,特别是2020年度管理科学部项目申请有关规定,不符合项目指南相关要求的申请项目将不予资助。

  3.请按照“专项项目-研究项目申请书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申请人应严格按照本项目指南发布的研究方向和研究内容设定研究目标,项目名称应与上述18个内容保持完全一致,否则将不予受理。

  4.请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科研处申请开户)撰写申请书。申请代码1选择 G04;“资助类别”选择“专项项目”;亚类说明选择“研究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科学部综合研究项目”。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5.申请人应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的补充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

6.本项目试行无纸化申请,学校申请截止时间为2020316日。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申请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联系人:闫老师,吕老师,联系电话:3183225,邮箱:kjc225@126.com

                       科学研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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