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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出版物登记报送工作的通知

2020年07月28日 09:36  点击:[]

校内各单位及老师:

为进一步加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的宣传推介,做好基金项目成果出版物的统一管理、永久典藏和集中展示工作,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自2020年开始,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与中国版本图书馆合作建设“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出版物专库”,并建立规范化的成果出版物登记报送和管理运行机制。现就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出版物登记、报送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出版物登记报送范围

2012年(含)以后结项并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名义公开出版的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含重大项目、年度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学术外译项目及其他国家社科基金委托类项目)最终成果全部入库(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三个单列学科何时能登记成果出版情况会另行通知,已有成果出版物可先按要求报送我处),2012年以前结项的项目成果依照自愿原则登记入库。成果形式包括且不限于:专著、译著、工具书、研究报告和论文集等。项目结项后,凡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提示“不得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名义出版”的成果不予入库。

二、我校工作安排

1、登记报送程序

项目负责人先在线登记出版物情况,之后报送纸质材料。项目负责人登陆“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准确填写本人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最终成果出版情况(填写要求请参考《成果出版情况填写操作手册》)。

系统填写过程中,技术问题请联系技术支持电话400-800-1636(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

2、材料要求:

2012年至2019年结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正式出版后报送3套,2020年(含)以后结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正式出版后报送4套;2012年以前结项的项目成果自愿报送2-3套。凡大型文献编撰类丛书等成果出版物报送2套。

3、时间要求:

1)对2020年8月31日之前出版的成果,项目负责人须在2020年9月20日之前完成登记和报送工作;

2)对2020年8月31日之后出版的成果,项目负责人须在成果正式出版后1个月内在线登记并将材料报送我处。

联系人:赵老师 吕老师 

电话:3183135 3183225  

邮箱:kjc225@126.com

科学研究处

  2020年7月28日

附件:成果出版情况填写操作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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