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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

2024年03月29日 10:12  点击:[]

校内有关单位及老师: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4〕11号),现启动我校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单位广泛动员本单位教师积极申报。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组织要求

(一)广泛动员深入指导

1.符合申报条件的不申报本年度国家社科项目的教师都应积极参与申报。

2.不符合规划基金和青年基金项目申报条件的教师可以申报自筹项目。申报自筹项目的教师应于415前取得学校财务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来款单位必须是委托研究单位,不能是个人),并在项目填报时上传系统。

3.符合申报条件在我校工作的外籍教师和港澳台教师可以作为负责人参与本次申报。申请人须提供学校人事处开具的在职证明,发送至科研管理科邮箱,以便申领专门的申请评审书电子文档。

4.各单位对申报的教师应提供全方位深入指导

(二)我校申报安排

时间

事项

安排及要求

48

申报老师提交申请书初稿至各单位,各单位组织召开项目论证会

各单位邀请校内外学科专家对申请材料(选题、内容及意识形态等方面)把关,督促申请人按照专家指导意见反复打磨,提高申报质量。

4月10日前

各单位组织形式审查,并提交各单位申请书初稿、《形式审核表》一式一份至科研处,科研处初审

各单位科研秘书参考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附件2,按照《三级形式审核表》要求附件8,完成本单位申请材料形式审查。

41217:00前

申请人登陆教育部申报系统提交申请材料,根据科研处反馈信息修改后上传终稿申请材料

申请人及时查看审核意见,根据审核意见修改提交申请材料科研在系统审核提交申请材料至省教育厅。


二、申报内容

本次申报不设课题指南(专项任务项目除外),申请人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认真凝练、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1.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具体类别分为:

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

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

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人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

4)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具体申报通知将另行发布。

2.项目申报学科范围

根据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为在编在岗教师,能够实际承担、组织研究工作;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请人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人,须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其他来源经费”栏填写经费,并上传学校财务与资产管理部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22、2023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四、注意事项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自2024年3月22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人可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和填表要求,使用Windows版的Microsoft Word打开并填写后通过申报系统上传,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未开通个人用户账号申请人需先注册个人用户账号(不需学校审批)。

2.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使用和管理,需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按年度编制项目预算。本次申请建议按照下表分配年度经费预算(注意:经费预算不得支出版面费):

经费预算

规划项目

(金额:万元)

青年项目

(金额:万元)

自筹项目

(金额:万元)

申请经费总额

10

8

8

间接费

4万

3.2万

3.2万

年度预算

2024

2025

2026

2024

2025

2026

2024

2025

2026

6

3

1

5

2

1

5

2

1

3.申请人应认真阅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4.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5.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6.各单位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请材料的审核把关,并确保填报信息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对今后的项目申报进行限制。


申报联系人: 赵老师

办公电话: 3183135

办公地点: 紫荆楼406-1

申报系统联系方式:010-62510667、15313766307、15313766308;信箱:xmsb@sinoss.net。


附件:

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3月22日后可登陆教育部申报系统下载)

2.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

3.学科代码表

4.《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

5.《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教社科〔2006〕2号)

6.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办法

7.教育部申报系统网址

8.2024年教育部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形式审查要点表

9.2017-2023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立项名单




科学研究处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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