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组织开展2023-2024年岭南师范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年04月17日 10:22  点击:[]

校内有关单位及老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要求,助力我校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根据学校科研项目管理相关文件要求,现启动2023-2024年岭南师范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项目申报的宣传动员、选题和论证指导等各项工作,把项目申报工作与高质量人才培养和学位点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统一部署、精心策划,加强申报辅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广东省和湛江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重大战略实施,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中热点难点问题。围绕广东省、湛江市产业发展方向,围绕学校“1+1+2”工作部署、其他党政工作要点、“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专项规划、教育数字化转型,加强科研能力建设,凝聚优质人才智力资源服务广东省“百千万工程”,推动学校跨越式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师范大学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项目类别与资助标准

2023-2024年度科研项目设立青年项目、特色创新项目、专项项目和科研创新团队项目四类,专项项目分为校史及红色校史出版专项、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科学教育专项、教育数字化转型专项、海岛教育发展和乡村振兴“揭榜挂帅”专项和新引进高层次人才专项

青年项目、特色创新项目和科研创新团队项目将进行评审排序,并依据省教育厅当年下达的指标按照排序推荐申报广东省普通高校青年创新人才项目、广东省普通高校特色创新项目和广东省普通高校创新团队项目。

推荐省级立项的青年项目和特色创新项目资助经费1万元/项,校级立项的青年项目和特色创新项目资助经费0.5万元/项,校史及红色校史出版专项资助经费10万元/项,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专项项目资助经费0.3万元/项,科学教育专项项目资助经费0.6元/项,教育数字化转型专项项目资助经费0.6万元/项,岛教育发展和乡村振兴“揭榜挂帅”专项项目资助经费15万元/项,新引进高层次人才专项资助经费以学校签订的人才引进协议作为参考依据,科研创新团队项目资助经费10万元/项。

三、申报说明

除基础研究外,申报项目原则上须按照《岭南师范学院科学研究项目2023-2024年课题指南》(附件1)规定的研究范围和方向进行申报。课题指南中的选题一般需细化,请申报人根据研究内容自拟项目名称,所拟定的项目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对于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

1.不得同时以不同项目类型、不同申请人或经不同二级单位提出申请;

2.已获资助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重复提出申请。

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或者承担过青年项目的,不得再次申请。凡主持校级科研项目超2项未结题(新引进高层次人才项目不计算在内),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此次校级科研项目,有同类型项目在研者不得申报本年度相同类型项目。鼓励跨学科、跨部门、跨学院联合申报项目,项目开始时间为2024年6月1日。

四、申报条件

各类校级项目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1.青年项目:申请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未主持过国家级、省级项目研究期限2年。

2.特色创新项目:主要支持具有较好科研基础的中青年教师在交叉学科和新兴学科领域面向国家、省市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开展研究。研究期限2年。

3.专项项目:

(1)校史及红色校史出版专项:申请者在学校校史研究、红色校史资源挖掘与文化传承方面研究基础扎实,专著书稿已完成80%研究期限1年。

(2)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申请者在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领域具有较扎实的研究基础研究期限1年。

(3)科学教育专项:申请者在科学教育领域具有较扎实的研究基础研究期限2年。

    (4)教育数字化转型专项:申请者在教育数字化研究领域具有较扎实的研究基础。研究期限2年。

(5)海岛教育发展和乡村振兴“揭榜挂帅”专项:申请者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研究期限3年。

(6)新引进高层次人才专项须围绕项目负责人所在学科或团队的重点研究领域进行选题,系统要求上传“科研任务书”作为附件。研究期限4年。

4.科研创新团队项目:申请者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团队成员不少于10人。团队项目研究注重多学科交叉,主要以服务地方发展战略、满足社会需求为导向,侧重开展对地方产业与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应用性研究,在深远海渔业养殖智能监控技术、红树林生态与地理研究、海洋清洁能源等领域培育和产出一批有社会影响和显示度的科研成果。研究期限4年。

五、结题要求

以上项目原则上不允许延期结题。如有特殊原因需申请延期的,1年期的项目延期不允许超过半年,其他类型的延期不允许超过1年。延期后仍不能完成的,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能申报新的校级项目,并酌情退回资助经费。

2023-2024年各类科研项目结题要求如下。

1.青年项目结题要求。

1.1省级立项青年项目结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获得A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立项;

(2)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完成人以课题研究成果发表B级及以上论文1篇或其他B级及以上成果(专利除外)。

1.2校级立项青年项目结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获得B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立项;

(2)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完成人以课题研究成果发表C级及以上论文1篇或其他C级及以上成果(专利除外)。

2.特色创新项目结题要求。

2.1省级立项特色创新项目结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获得A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立项;

(2)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完成人以课题研究成果发表B级及以上论文1篇或其他B级及以上成果(专利除外);

(3)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完成人以课题研究成果出版学术著作1部。

2.2校级立项特色创新项目结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获得B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立项;

(2)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完成人以课题研究成果发表C级及以上论文1篇或其他C级及以上成果(专利除外);

(3)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完成人以课题研究成果出版学术著作1部。

3.专项项目结题要求。

3.1校史及红色校史出版专项结题要求。

专著正式出版,并提交100本。

3.2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结题要求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完成人以课题研究成果发表论文1篇或者专著1部;

(2)项目负责人编写的调查报告、研究报告被采纳、决策咨询报告等获批示;

(3)项目负责人课题研究成果获得校级及以上党建、思政教育创新成果奖1项或校级及以上基层党建、思政教育工作竞赛奖1项

(4)项目负责人课题研究成果在校级及以上报刊、电视、互联网网站等媒体上刊发、播报、转载、报道。

3.3科学教育专项结题要求。

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完成人以课题研究成果发表C级及以上论文1篇或其他C级及以上科研成果1项(专利除外)。

3.4教育数字化转型专项结题要求。

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完成人以课题研究成果发表C级及以上论文1篇或其他C级及以上科研成果1项(专利除外)。

3.5海岛教育发展和乡村振兴“揭榜挂帅”专项结题须满足以下三个要求

(1)项目负责人完成调研报告,总篇幅不少于5万字;

(2)项目负责人完成实践研究与实践效果的监测质量报告,报告的实质内容必须结合项目研究与实践的实际工作,总篇幅不少于2万字;

(3)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完成人以课题研究成果发表A级(CSSCI核心库期刊)及以上论文1篇或C级(北图核心)及以上论文2篇或出版专著1部。

3.6新引进高层次人才专项结题要求。

参照学校引进人才的科研任务书及签订协议时执行的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执行。

4.科研创新团队项目结题要求。

科研创新团队成员在项目执行期内不得变更,创新团队应在队伍建设、社会服务、人才培养等方面积极作为,且须至少举办1次省级及以上学术会议,每年须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术交流,如邀请知名专家学者来校讲学、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等。另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二。

(1)项目负责人以本团队为基础,获批教育厅及以上级别相关团队建设(研究方向、领域与本团队高度相近,成员相近);

(2团队获得A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立项,人均0.5项以上;

(3)团队在相近领域取得B级及以上学术成果人均1个(专利须为A级以上)以上。

注:(1)除新引进高层次人才专项类项目,其它类项目结题涉及的科研业绩认定依据《岭南师范学院科研业绩认定与计分办法(试行)》(岭师科研〔2022〕25号)文件执行。(2)所有可标注的科研业绩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注“岭南师范学院科学研究项目资助”字样(含题名、项目编号),可标注而未标注的科研业绩不得用于项目结题。(3)结题程序:申报人在“科研创新服务平台”(http://202.192.143.127)申报系统发起结题申请,审核通过后提交相应纸质结题材料到科研处,科研处每年集中组织办理1-2次结题。

六、申报程序

请申报人下载附件2选择相应的申报书填写,再进入“科研创新服务平台”(http://202.192.143.127)申报系统填写并上传申报书(初次登陆系统的老师可联系二级单位或科研处科研管理员获得账号密码,账号一般为工号)。填写完毕,网上提交至所在二级单位科研秘书、科研处审核,待科研秘书、科研处审核通过后,申报人从系统中导出含水印(注:水印字为“岭南师范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的申报书电子文档(PDF格式),用A4纸双面打印申报书和附件材料,装订在一起,一式3份交单位科研秘书。科研秘书收集系统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签署单位意见及盖章,填写汇总表(附件3)并加盖二级单位公章一起交科研处项目管理科(紫荆楼406-1),二级单位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sbcg03@126.com邮箱。

七、时间安排

系统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5月6日。

系统审核截止时间:2024年5月8日(二级学院审核)。

二级单位纸质材料汇总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闫老师,3183225

赵老师,3183135




附件:

    附件1 岭南师范学院科学研究项目2023-2024年课题申报指南.docx

     附件2 各类型科研项目申报书模板.rar

     附件3 二级单位汇总表.xlsx



科学研究处

202404月17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