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教防组〔2020〕57号)精神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二级单位要全面、精准掌握本单位教职工身体健康状况及分布情况,若出现异常情况,二级单位须第一时间报防控办,同时向人事处报备。
2.不建议教职工跨省市的人员流动,特别是前往疫情中、高风险的重点区域。若确有必要前往非重点区域,教职工须先向所在二级单位报备才能离开,返校时提交健康码;若确有必要去中高等风险区域(以国家实时公布为准),教职工须经学校防控办审批方可离开,返校时按重点区域返湛人员管理。
3.不建议境外归来人员离湛。若确需离湛,须向二级单位及所在街道报告,并得到区市防控办批准,并由二级单位报学校人事处备案后方可离开。
4.所有教职工有义务据实告知相关情况,对隐瞒不报、拒不配合造成后果的,追究其相关责任。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