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部消防制度

作者: 时间:2016-03-25 点击数:

为加强门诊部消防安全工作,保障医患人员的人身和财

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积极贯彻“预防为主、防管结合”的方针,认真做好

本单位的消防工作,确保消防安全。

2.各岗位人员为本岗位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

岗位消防安全工作。出现消防事故或隐患问责本岗位人员。

3.医务人员下班前关好水电和关锁好门窗。杜绝无人值

守而又未断电断水的情况。

4.医务人员严格按医疗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违反操作规

程导致的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5.药房、挂号室、急诊室、抢救室、理疗室、口腔科及

医技科为重点消防部位,严禁吸烟并加强做好消防工作。

6.不得在楼梯、走道等部位堆放杂物,保障安全出口和

通道畅通。

7.保证门诊部各部位各种消防设施良好,做到定期检查、

维护和更换,保障设备完好率达到 100%

8.如出现消防事故及时拨打“119”,同时积极正确的处

置,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

Copyright © 2020 岭南师范学院 岭南师范学院门诊部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寸金路29号   邮编:524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