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科院关于做好2017届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12文章来源: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浏览次数: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表彰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和表现突出的本科毕业生,鼓励在校学生践行“崇德、博雅、弘志、信勇”校训精神,现启动生科院2017届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2017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综合表现突出,在校期间无违纪和违反诚信行为。

(3)在校期间无补考、重修课程,专业课平均绩点2.5以上,并能够取得学位证书。

(4)身体健康,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坚持体育锻炼,在校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2、业绩条件

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下列业绩条件之一:

(1)每学年综合测评获得三等(含,下同)以上奖学金(其中至少一次二等奖学金)者;

(2)担任一年以上班长、团支书、院级机构部长、校级机构部长以上学生干部,同时至少一次获得三等以上奖学金者;

(3)在科技创新活动或创新创业教育中获省级以上奖励(个人项目前三名或二等奖以上;集体项目三等奖以上前三名主持者),同时至少一次获得三等以上奖学金者;

(4)在文体竞赛活动或其他各种竞赛、评优活动中获省级以上表彰(个人项目文艺类前三名或二等奖以上、体育类前八名或集体项目前六名的队员),同时至少一次获得三等以上奖学金者;

(5)在校期间被评为“十佳大学生”或曾获省级以上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者;

(6)在公开出版发行的刊物(有CN或ISSN登记号)发表学术论文者(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

三、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毕业生填写《生科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1)以及提供业绩条件证明材料,向学院提出申请。

(二)学院评审。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分管教学的副院长为副组长的评定小组,对申请名单进行审核,提出具体评议意见,按条件要求评选出优秀人选,并将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天。

(三)学院发文。  

四、评选人数

不超过本学院应届毕业生总数的25%。

五、工作要求

(一)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把好材料审核与评选推荐关,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

(二)请各班于2017年5月15日前,将《生科院优秀毕业生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xgk10579@163.com,同时将业绩条件证明材料报送至D606或D607,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

1.生科院本科优秀毕业生申请表;

 

岭南师范学院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7年5月10日

生科院本科优秀毕业生申请表


姓名


性别


政治面貌


班级


学   号


申请

理由

根据业绩条件各款填写,如符合第一款,填写“13-14学年 一等奖奖学金,14-15学年、15-16学年二等奖奖学金,16-17学年三等奖学金”,填写后删除说明内容

   简要写出大学期间突出的成绩和重要成就,能与申请理由相呼应,填写后删除说明内容

大学期间获得主要奖项(校级以上的,限五项),填写后删除说明内容

学院

审核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友情链接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