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课程考试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7-04-23文章来源: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浏览次数:

岭师教务[2017]34号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课程考试管理,提升教学运行管理效率,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探索和建立科学、多样的课程评价和考核方式,对我校的考试工作提出以下三点意见:

第一,注重从结果考核向过程考核转变,凸显考核内容的全面性。学校鼓励教师结合课程教学的实际和需要,通过加强平时考核和过程考核,进一步强化学生对学科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的学习,促使学生加强过程学习,真正达到课程效果。

第二,注重从单一考核向多元考核转变,凸显考核形式的多样性。学校鼓励教师根据相关课程的性质和特点来决定课程考核形式,原则上除必修课程、核心课程须继续采取传统的闭卷考核方式外,通识教育选修课、专业选修课以及课程性质较为特殊的必修课等可根据实际情况选取口试、平时作业、调查报告、读书笔记、课程论文、单元测验、案例分析、课堂讨论等灵活多样的考核方式,但教师须保留与考核有关的核心原始材料,以备查。

第三,注重“立足实际、分类实施、分级管理、重在质量”的思路,凸显课程考试管理的灵活性。期中考试学校不做统一要求,由教学单位和任课教师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性质等综合考虑决定是否举行期中考试,学校不统一做硬性要求。

其它有关考试命题,试卷批阅和成绩管理等相关要求,遵照《岭南师范学院考试工作管理办法(修订)》([2014]285)第十六条“课程考试一般由平时、期中成绩和期末成绩组成(或由平时、期末两部分组成)。课程成绩由平时成绩、期中成绩和期末成绩(或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按一定比例综合评定而成,平时成绩、期中成绩和期末成绩的比例为3:3:4(或平时成绩、期末成绩的比例为4:6)。1个学分及以下的课程和实验课程可不进行期中考试。有实验(实践、实训)环节的理论课程成绩由理论部分成绩和实验(实践、实训)部分成绩组成,课程考试成绩应根据理论部分和实验环节所占的学时比重,确定适当的成绩比例执行。”

深化课程考试管理改革,进一步加强课程考试规范化管理,是提高我校本科教学管理质量、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各教学单位应精心组织,加强管理,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学质量作出贡献。

教务处

2017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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