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生科院生源地贷款生:
一、毕业确认及就学信息变更
享有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应届毕业生需在5月12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s://sls.cdb.com.cn)进行毕业确认操作,在“个人信息变更”功能中填写就业信息、更新联系方式后,在“毕业确认申请”功能中提交毕业确认申请。不进行毕业确认申请的学生将不予以毕业。
学生因休学或继续深造等原因需对合同贴息日期进行调整的,可以申请就学信息变更。交付相关佐证材料(休学复学需教务处出具通知;留降级需新学生证复印件或旧学生证附上学籍异动登记);申请学生(特别是展期学生)需递交相关材料经由县资助中心及开发银行进行审查认证,同时变更合同贴息起止日、宽限期和到期日等事项。由开发银行审批通过后方能生效,继续享受国家财政贴息政策。如未及时变更,产生的利息自付。具体需提交的材料请学生咨询当地县资助中心。
二、续贷申请
1、有续贷需求的学生须在5月12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贷款申请”功能中提出续贷申请并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学院将统一时间审核学生续贷申请,对内容不实或不符合要求的续贷声明,将退回学生重新填写并再次审核。续贷所需其他手续及材料,请贷款学生咨询当地县资助中心。
2、针对已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在校生,部分地方的区(县)教育局或资助中心需要学生提供在校未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证明,个别地区有专门的生源地贷款续贷材料,也有地区无需特定版式的生源地续贷证明学费及住宿费材料。
需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证明的同学,如有特定版式,请自行依生源贷款当地部门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并注明加盖公章要求,如无特别要求,默认为加盖学贷中心公章;对无特定版式要求的学生发放《岭南师范学院生源地助学贷款证明》(见附件),需要一式两份的请联系生科院贷款部干部。同时,要密切关注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启动时间和受理时间,以免错过各地规定办理时间。
续贷证明需自行打印,统一手写,将于5月15号另有通知进行收集。
联系人:陈家鑫 1341486523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