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26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班级:

为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他们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全面发展,同时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我省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和《岭南师范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2019年修订)》(岭师学生〔2019223号)的文件精神,我院将开展2019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类型

1、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一次性发放;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一次性发放;

二、时间安排

2019922日—106

三、评选范围

1、岭南师范学院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

2、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3、同一学年内,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四、评选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

五、民主评议

评议小组由班干(除宿舍长外的干部)一名、宿舍长一名、其他同学三名(由辅导员随机筛选),共5名同学组成,采取差额投票方式进行投票(由勤工学贷中心组织)。评议小组的每一个成员针对每一名候选人仅有一次投票机会:支持、不支持以及弃权,

六、申请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爱护公物,热心公益。

5、本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本科插班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

6、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7、评审学年度的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没有补考、重修记录的学生。

或者评审学年度的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并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SSCI全文收录,或者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者;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为学校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为学校争得荣誉;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爱护公物,热心公益。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2018-2019学年为经过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评审学年度的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及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位于前30%(含)。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没有补考、重修记录的学生。

或者评审学年度的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没有进入前30%,但达到前50%的学生,并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

七、评审安排

1、个人申请:符合国家奖助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相关申请表格(详见附件24),向所在国家奖助学金评选评议小组提出申请;本次评审采取违规违纪“一票否决”制,即所有参评的大二(含)以上年级的学生在2018-2019学年期间有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而被处罚的行为事实,一律不得申请。

八、工作要求

1、宣传到位,正确引导。各班级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国家奖助学金的相关政策文件和评审通知,指导学生申报;要做好宣传工作,让学生人尽皆知,传达党、政府和学校对广大学生的关怀,并借此机会注重引导,强化学生诚信教育、感恩教育效果。

九、严格规范材料报送

1)报送材料类别

所有申请学生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随附学生成绩单和获奖证书,用回形针别好,不能装订)、《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

申请表需按照模板填写,不得涂改、更改表格内容或使用自制表格。《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严格按照填写示例及要求认真填写。

②104日前,各班级可将《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打包发到邮箱skyqingongbu2010@163.com经生科院勤工资助部审核无误后再打印交纸质版,其他材料105日前按要求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

十、其它

联系人:生科院勤工胡同学

电 话:666916

                                                  生科院勤工学贷中心资助部

                                                             2019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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