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1、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社团主要由岭南师范学院绿色环保协会,岭南师范学院烹饪与营养协会,岭南师范学院青稞生物创客教育协会,岭南师范学院羽扬协会四个社团组成。各设立社团会长(团支部书记)一名,社团副会长(团支部副书记)三名以及社团理事(团支部委员)若干名。
2、 岭南师范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社团受岭南师范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会综合部领导。
3、 岭南师范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社团工作主要包括学生社团的成立和注销、日常运营、招新换届、社团活动、经费管理、对外交流、宣传活动、考核评优和安全监管等。
4、 学生社团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5、 学生社团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各级教育部门、共青团组织、学联组织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不得危害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的安定团结,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与安定和谐的校园氛围。
6、 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是: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的基本导向,团结和凝聚广大同学,按照自愿、自主、自发原则,善用网络技术和新媒体,开展主题鲜明、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线上和线下课外活动,繁荣校园文化,培培养同学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升同学综合素质,促进同学成长成才。
7、 学生社团建设坚持“育人为本、以质取胜、活动求精、健康发展”的发展理念。
8、 本条例适用于各学生社团举办的任何活动和任何管理中。
第二章 会员
一、 会员制度
1、 凡是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对社团有兴趣的同学自愿成为岭南师范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的会员之一。
2、 采取自主纳新,在岭南师范学院学校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办的社团招新活动中引进新会员。
3、 各社团在招新期间吸收一定数量的队员,如各社团有需要可增加招收队员人数,则必须经过生科院学生会综合部的同意。
二、会员的日常职责与要求:
1、社团会员进入社团时,应上交一定的会员费。
会员应积极参与社团活动。若未向相关负责人请假,无故不参加社团活动,则视为自动退出社团。
2、会员有权利对所在社团提出建议、批评,可对社团理事实行监督。
3、所有社团的所有会员一律平等。
第三章:会长
一、会长选拔制度:
1、 实行会长流动制度。每学年进行两次学生社团会员大会,提拔组织能力强,工作负责,有创新精神的同学,组成该社团的会长团。
2、 选拔对象:社团会员
3、 选拔方式:由该社团会员进行投票以及综合部干部、上一任会长团进行评分。最终,由综合部部长确定新一届的会长团。
二、会长的日常职责与要求:
1、社团会长负责社团的全面工作,主持召开社团会议,掌握会员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定期向院学生会综合部汇报社团的工作情况。
2、社团会长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修养。带领社团会员共同遵守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的规章制度。
3、社团副会长需要协助社团会长开展各项工作。当会长暂缺时,副会长代行会长职责。
第四章:管理
一、社团管理制度
1、 学生社团理事团由会长团负责管理,设立文秘部,宣传部,活动部三个部门。
2、 学生社团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社团的理事团由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会综合部干部对社团理事名单进行审核。
3、 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与学生组织的性质一致,与自身宗旨相符,准确反映自身特征,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和社会公共道德。新成立的学生社团名称前须冠以“岭南师范学院”,学生社团组织正式活动或公开发放宣传品须使用全称。
4、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学生社团负责人:
(一)在校期间曾经受到校纪校规处分
(二)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撤职或学生社团解散、注销的主要责任人
(三)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责令解散的学生社团原负责人或主要成员
(四)有其他不宜担任学生社团负责人的情形
5、 学生社团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学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将对其作注销处理:
(一)社团本身或开展活动违背宪法、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各级教育部门、共青团组织相关规定,违反校纪校规的
(二)学生社团会员大会通过决议自行申请解散的;
(三)不接受学校社团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团委、学校社团联合会及挂靠单位监督指导的
(四)学生社团活动范围、内容与社团宗旨、章程不符,造成恶劣影响的(如利用社团名义开展纯商业活动)
(五)年审不合格且整改无效的
(六)有严重财务问题并对社团日常运行造成不良影响的
(七)盗用指导单位或其他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
(八)连续一个学期未按章程或宗旨进行正常活动的
(九)未召开会员大会选举产生负责人的
(十)出现其他应予注销的情形的
二、监督制度
1、学生社团工作的监督遵循分级检查和分层指导的原则,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会综合部负责对各学生社团进行督查并指导,各学生社团负责对社团会长团、理事团和普通会员进行督查并指导;
2、社团举办活动需将活动方案,审批表提前三周及以上上交至综合部处审核。在综合部审核活动完毕后,方许举办相关活动。
3、 定期准时上交社团月报表、社团账本和经费申请总结表至综合部相关干部处。
三、财务管理制度
1、经费来源由会员费和专项经费组成,未经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会综合部批准同意不得擅自提高本社团的会员费,不得多次向会员收缴会员费。
2、社团会长团或者理事团需规范填写账本,并定期上交账本予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会综合部干部检查。
申请活动经费时,会长团或理事团需规范填写经费申请表,严格按照流程向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会综合部申请获批后方可使用。
3、学生社团接受校内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捐赠资助,须事先征得挂靠单位、学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和学校团委的同意,并向学生社团会员公开说明,不得私自接受校外资金。
四、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纪律和要求
1、按时参加社团例会。不迟到、不早退,有事提前向社团会长请假,会长统一向综合部干部请假。
2、服从会长团、综合部干部的管理和安排。
3、加强时间和组织观念,参加社团活动时,按时集合。
4、团结友爱,互相学习,互相帮助。
5、维护生科院学生社团的荣誉。
6、本规定解释权归岭南师范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会所有。
岭南师范学院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联合会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