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表彰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和表现突出的本科毕业生,鼓励在校学生践行“崇德、博雅、弘志、信勇”校训精神,现启动生科院2017届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2017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综合表现突出,在校期间无违纪和违反诚信行为。
(3)在校期间无补考、重修课程,专业课平均绩点2.5以上,并能够取得学位证书。
(4)身体健康,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坚持体育锻炼,在校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2、业绩条件
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下列业绩条件之一:
(1)每学年综合测评获得三等(含,下同)以上奖学金(其中至少一次二等奖学金)者;
(2)担任一年以上班长、团支书、院级机构部长、校级机构部长以上学生干部,同时至少一次获得三等以上奖学金者;
(3)在科技创新活动或创新创业教育中获省级以上奖励(个人项目前三名或二等奖以上;集体项目三等奖以上前三名主持者),同时至少一次获得三等以上奖学金者;
(4)在文体竞赛活动或其他各种竞赛、评优活动中获省级以上表彰(个人项目文艺类前三名或二等奖以上、体育类前八名或集体项目前六名的队员),同时至少一次获得三等以上奖学金者;
(5)在校期间被评为“十佳大学生”或曾获省级以上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者;
(6)在公开出版发行的刊物(有CN或ISSN登记号)发表学术论文者(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
三、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毕业生填写《生科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1)以及提供业绩条件证明材料,向学院提出申请。
(二)学院评审。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分管教学的副院长为副组长的评定小组,对申请名单进行审核,提出具体评议意见,按条件要求评选出优秀人选,并将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天。
(三)学院发文。
四、评选人数
不超过本学院应届毕业生总数的25%。
五、工作要求
(一)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把好材料审核与评选推荐关,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
(二)请各班于2017年5月15日前,将《生科院优秀毕业生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xgk10579@163.com,同时将业绩条件证明材料报送至D606或D607,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
1.生科院本科优秀毕业生申请表;
生科院本科优秀毕业生申请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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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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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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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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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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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理由 |
根据业绩条件各款填写,如符合第一款,填写“13-14学年 一等奖奖学金,14-15学年、15-16学年二等奖奖学金,16-17学年三等奖学金”,填写后删除说明内容 |
主 要 事 迹 |
简要写出大学期间突出的成绩和重要成就,能与申请理由相呼应,填写后删除说明内容 |
获 奖 情 况 |
大学期间获得主要奖项(校级以上的,限五项),填写后删除说明内容 |
学院 审核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