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职责(试行)

发布时间:2023-06-21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职责

(试行)

为突出本科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稳定教学秩序,严肃教学管理,加大教学管理力度,明确工作职责,切实做好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在执行学校有关教学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对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职责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 教学管理人员职责

在院长、书记的统一领导下,教学副院长、教务员、教学秘书具体负责教学工作。教学管理人员必须树立为教师、学生服务的工作理念,及时解决教学环节中出现的问题。

1. 教学副院长

负责组织全院本科教学工作及日常教学管理工作,深入教学第一线,及时了解教学动态,制定学院教学工作计划,处理教学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总结并及时向院长、书记汇报教学工作;传达、落实学校、教务处等部门对教学工作的安排;协调学院与教务处、系之间的工作关系。

2. 教学秘书

教学秘书协助教学副院长组织教学工作,具体职责有:

1)协助教学副院长定期讨论、组织修订完善各专业的专业培养计划。在新生入校时,负责向学生发放各专业的专业培养方案;

2)协助教学副院长定期组织各系、实验室的教学研究活动,听取、反映教改建议与意见,并做好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教学经验、学术交流等的具体组织工作;

3)协助教学副院长进行日常教学管理工作,定期参与召集教师和学生座谈会,了解和反映教学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处理建议,落实处理意见;

4)根据学校统一部署和规定,安排期中教学检查;

5)编制学期教学实施计划,协助教学副院长落实好教学任务;

6)及时向专业班级公布下学期的教学实施计划,组织好对学生的选课指导工作;

7)掌握各类教学实践环节(实习、实验、设计)的准备、实施、小结等情况,协助教学副院长做好毕业答辩、成绩评定等工作;

8)及时催交、上报各类教学管理表格;

9)完成学校教务处和教学副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3. 教务员

教务员在教学副院长领导下完成学院教学事务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有:

1)每学期开学前办理在校生报到注册手续;

2)每学期开学前制定好课程表并及时发放给教师和学生班级;

3)每学期开学前及时向教师发放教学任务书以及课程考核成绩登记表;

4)每学期开学初负责收集课程教学日历;

5)组织、落实补考、重修、转专业等学生的报名、考试等事项;

6)收缴、整理学生期末考试试卷的材料(包括空白试卷、参考答案、学生试卷、成绩表、试卷分析等),录入、统计学生成绩,公布《班级学期课程成绩一览表》;

7)负责学生各级各类统考的报名工作;

8)完成本岗位各级各类文件、数据的立卷工作,并装订成册;

9)协助教学副院长做好学生毕业论文的选题调配工作;

10)收缴、整理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材料(包括选题目录及教师名册、任务书、开题报告、学生毕业论文、答辩记录、毕业论文质量分析、毕业论文成绩统计表等);

11)整理应届毕业生学习成绩以及校核已打印的《毕业生成绩单》,向教务处提交学院关于应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及学位资格的初审材料;

12)安排落实学生中期评教工作;

13)负责学生上课考勤及考试违纪情况的收集、统计事项;

14)负责教师调、停课申报管理工作;

15)安排落实期中、期末课程考试,负责试卷的收集、送印和发放,编制并发放《期末考试安排表》、考场随机座次表,安排监考及巡视人员,落实处理考试作弊、缺考、缓考等情况;

16)填写并公布下学期教学实施计划表,组织学生选课,收集学生选课名单及统计数据;

17)日常教务调度及通知;

18)完成学校教务处和学院教学副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条 系主任工作职责

1、根据所在系的专业建设需要,及时提出教师进修、攻读学位以及人才引进等师资队伍建设工作计划;

2、负责制定专业培养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

3、落实教学计划实施工作,安排教学工作任务;

4、在新生入校时,负责对新生的专业介绍;

5、检查教师教学情况,包括教案准备、授课计划落实情况、教学效果、教学秩序等,并及时将检查结果上报学院;

6、做好开学准备、期中检查、期末总结、考试等工作;

7、负责安排青年教师首次开课前的试讲工作;

8、做好教学资料的存放工作;

9、处理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学院汇报。

第三条 学院团委辅助教学工作职责

1、每学期组织学生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测评,并将测试结果整理后报学院;

2、负责学生面上的教学秩序检查,将检查情况及时上报学院;

3、收集学生信息员有关教学的信息和意见,并及时向学院汇报。

第四条 任课教师职责

1、认真学习校、院教学管理的规章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2、教师有义务承担学院及系所分配的教学任务;

3、认真制定授课计划,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精选教学内容,注意教学环节及其他课程的配合,认真写好备课教案,做好授课前的准备工作;

4、重视教学研究,改进教学方法,积极采用启发式教学,处理好教学课件与黑板的关系,提高教学效率与教学效果;

5、负责课堂纪律的管理,严格学生考勤;

6、认真批改作业,并对学生进行辅导答疑;

7、及时了解授课班级学生的学习和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教育和帮助;

8、在重视理论教学的同时,必须加强习题课、讨论课、实验课、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教学环节的管理;

9、严肃学生考核环节;

1)严格考试命题。命题须反映本门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一般2份试题,并附有标准答案。经系主任检查签字后,再交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

2)考试试卷一律采用教务处统一模板,并要妥善保管,杜绝任何透露试题内容的言行;

3)认真贯彻学校严肃考试工作的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规定的方式考核,任课教师无权进行变动;

4)阅卷工作要严肃认真,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评分;

5)严格执行学校规定:学生缺勤1/3,平时作业、实验报告等缺额1/3者,不得参加课程考试,该课程计为0分;

6)负责成绩单填写上报工作,且考试后三天内连同试卷一起上交学院。平时记录、平时成绩,教师个人妥善保管;

7)学生对成绩提出异议时,可以进行查卷,但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进行。成绩的变更须经教学副院长签字。

10. 教师不得随意停课、调课、与他人换课、请他人带课等。若确实需要,必须按照《岭南师范学院停、调课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条  本文件由生科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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