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评学校接待评估专家须注意哪些事项

发布时间:2017-10-27文章来源: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浏览次数:

参评学校的接待工作应本着节俭、方便、务实的原则。

1、按照评估纪律的要求,不安排校领导到机场、车站迎送评估专家。在车辆安排上,应简朴务实,以合乘车辆为主。不安排任何形式的欢迎仪式;

2、应选择便于评估专家考察活动、具备基本住宿条件的校内宾馆或招待所作为评估专家驻地。不具备住宿条件的学校,可就近选择符合评估规定的宾馆。宾馆内须安排供评估专家工作、查阅资料的会议室。评估专家住房内的物品,应在宾馆原有生活用品的基础上,配置计算机等工作和办公用品,保证评估专家的工作需要。

3、评估专家用餐以自助餐、工作套餐为主,禁止任何形式的宴请。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友情链接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