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师教务〔2014〕97号
校内各单位:
为了深入了解全校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状态,经学校审核评估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自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目的
通过自查,了解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状况及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明确评建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促进各单位全面落实人才培养中心地位,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加强教学建设,推进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自查内容
1.方案学习自查:检查对审核评估方案的实施办法和审核评估范围,6个项目及特色项目、24个要素、64个要点以及112个引导性问题的学习和掌握情况。
2.存在问题自查:按照审核评估范围的项目、要素、要点,查找本单位有关指标存在的差距和问题,分析导致差距和问题的原因。
3.评建任务自查:检查本单位承担的规定任务,特别是重点任务和专项任务的落实情况。
4.工作状况自查:审核评估启动后教师授课、学生学习、干部工作、人才培养中心地位、人才培养质量等的状况。
三、自查时间
各单位自查:2014年5月19日—6月10日;
学校专家检查:2014年6月16日—6月30日。
四、自查要求
1.各单位要组织学习讨论审核评估方案,理解评估项目、要素、要点的内涵和要求。领导班子要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本单位的自查工作计划和部署本单位的评建工作。
2.自查工作要明确分工,每项任务有专人负责。
3.自查工作要突出重点。要针对当前差距较大,问题较突出的要素及要点深入分析,提出整改措施。
4.认真填写自评表,引导性问题要用数据和事实写成简要说明材料。
5.各单位务必在自查结束后将自查表和引导性问题说明材料于6月30日前交评估办(园府酒店806房),同时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至tszx3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