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商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根据《岭南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2021年修订)》,结合商学院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申请
符合《规定》第八章第三十一条的同学,可申请转专业。存在《规定》第三十二条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二、人数限制
学生在大一第二学期不再进行院外转专业,学生可以申请院内转专业。为保证各专业正常教学,学生第一次和第二次转专业总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本专业总人数的10%(四舍五入),出现特殊情况由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确定。
三、考核办法
申请第二次转专业,按照岭南师范学院学业成绩表大一第一学期平均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额。
四、程序和时间
按照学校有关部门的部署和安排进行。
岭南师范学院商学院
202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