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商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根据《岭南师范学院普 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2021年修订)》(以下简称为《规定》)的要求, 结合商学院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 申请
符合《规定》第三十一条的同学,可申请转专业。存在《规定》第三十二条 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二、 考核
学生在大一的第一和第二学期分别有一次进行院内和院外转专业的机会。
申请第一次转专业的广东考生按照2021年广东高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 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转专业资格;申请第一次转专业的外省考生按照大一第一学 期综合表现进行综合评价,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择优确定转专业资格。
申请第二次转专业,按照岭南师范学院学业成绩表大一第一学期平均成绩从 高到低确定转专业资格。
三、 人数限制
第一次转专业转至外院人数不超过转出专业人数的2.5% (四舍五入),第二 次转专业转至外院人数不超过转出专业人数的2.5% (四舍五入),为保证各专业 正常教学,学生转专业总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转出专业总人数的10%(四舍五入), 出现特殊情况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确定。
根据《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二学期转专业的学生,转入相同学科门类的一 般编入转入专业的同一年级学习;转入不同学科门类或者虽属同一学科门类但专 业相差较大(有三门或以上已修专业必修课程不同)的要编入转入专业的下一年 级学习。
考生 地区 |
专业 |
2021 级 专业总 人数 |
允许转 专业总 人数 |
第一次转 至外院人 数限额 |
第二次转 至外院人 数限额 |
院内转 专业人 数限额 |
广东 考生 |
财务会计教育 |
50 |
5 |
1 |
1 |
3-5 |
财务管理 |
154 |
15 |
4 |
4 |
7-15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134 |
13 |
3 |
3 |
7-13 |
电子商务 |
47 |
5 |
1 |
1 |
3-5 |
市场营销 |
44 |
4 |
1 |
1 |
2-4 |
工商管理 |
91 |
9 |
2 |
2 |
5-9 |
外省 考生 |
商学院 各专业 |
51 |
1 |
1 |
0 |
0-1 |
|
合计 |
|
52 |
13 |
12 |
27-52 |
四、程序和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