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规矩不以成方圆,无法度何以安社稷。”一课法制种心田,万朵蔷薇向阳开。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亟需加强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让法治之光在幼小心灵中早早亮起,防患于未然,让成长之路洒满阳光。7月10日上午,东山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文东社区新时代实践站、文东社区团支部携手岭师“似溪向海游”突进队,将法制的清泉潺潺引入课堂。

老师授课(唐卓摄)
课堂伊始,支教老师向同学们介绍两部守护未成年人成长的法律,分别是1992年1月1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与1999年11月1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这两部法律,如同双翼,承载着国家对未成年人深深的关爱与保护,老师娓娓道来,犯罪,是违反法律规定,危害国家、集体、社会及个人利益的行径,依法必受严惩。而未成年人犯罪,其成因错综复杂,不良行为,恰似暗流涌动,悄然滋生,成为那引向犯罪深渊的隐患。
课堂上,老师细数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种种类型,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和打架斗殴……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行为,实则可能如星星之火,逐渐蔓延成犯罪的燎原之势。
校园霸凌,这一最为常见且极易在未成年群体中滋生的行为,如同阴霾笼罩,让许多孩子的心灵蒙上尘埃。老师表示,未成年人应当恪守法律,树立自尊、自律、自强的意识,增强辨别是非与自我保护的能力。要坚决杜绝小团体霸凌的恶劣行径,共同遵守学校纪律,让校园成为一片净土,让友谊之花在这里绚烂绽放。
随后,老师以“遇到校园霸凌应该怎么办”为话题,开启孩子们法制的探索之旅。“应该立刻告诉老师!”“告诉好朋友!”同学们踊跃发言,现场气氛热烈如夏日骄阳。老师表示,遇到校园霸凌,切不可暴力反击,也不可默默承受于心中。正确的做法是,同学们应当立即告知老师、同学和家长,携手共筑防线,共同解决问题,让霸凌无处遁形。
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健康、和谐的成长环境,需家庭、学校和社会三方携手,共筑爱的长城。要用爱与责任,为孩子们驱散犯罪的阴霾,让他们在法治的阳光下茁壮成长。
(终审/郑子韶 复审/郑子韶 初审/罗丞希 撰文/冯陈艳 摄影/唐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