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选树培育校媒精英,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师生员工投身校园新闻宣传工作,深入讲好岭师故事、传播好岭师声音,巩固壮大奋进新时代的主流思想舆论,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师范大学汇聚强大精神力量和舆论支持。现决定开展第四届“金笔岭师”评选表彰活动。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一)金笔奖
(二)十佳新闻写作奖
(三)十佳新闻影像奖
(四)十佳新媒体创作奖
(五)十佳新闻编辑奖
二、评选对象
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的宣传委员、新闻稿件通讯员和宣传机构学生干部,学校新闻中心干部、学生记者。
三、评选标准
(一)总体要求
1.具有过硬政治素养。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主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并结合实际开展新闻宣传,积极讲好岭师故事,展示学校良好形象。
2.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热爱新闻宣传工作,遵守新闻工作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具有新闻工作者的良好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
3.具有突出工作业绩。出色完成所负责的新闻宣传工作任务,积极向校内外媒体报送、发布新闻信息,发稿数量多、质量高,推动本单位的新闻宣传工作有特色、有成效。
4.具有较强工作能力。有较强的新闻敏感性、策划意识、撰写能力,积极主动发现新闻、组织策划新闻宣传、及时报送新闻资讯。积极支持协助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做好学校各项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
5.遵守新闻宣传纪律。在新闻宣传工作中没有发生引发网络舆情和意识形态安全事件,无失实报道、抄袭行为等情形发生。
(二)具体要求
1.金笔奖
坚守新闻记者的使命和担当,积极投身学校新闻宣传工作,从事新闻宣传工作两年以上的师生,新闻宣传工作业绩突出,在校级及以上媒体平台以第一作者或通讯员身份发表新闻作品累计60件以上,主题鲜明、积极向上、语言生动、可读性高,具有较强的思想性、指导性,有较强的吸引力、感染力、传播力。其中,教师以第一作者身份或指导老师身份指导学生发表的新闻作品,学生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新闻作品,获得省级以上奖励的,累计作品发表数量可适当减少。参评者提交代表作4件和所有作品目录(同一作品在不同媒体平台发布只计1件)。
2.十佳新闻写作奖
积极参与校园新闻采写,在校级及以上媒体平台以第一作者或通讯员身份发表新闻作品累计20篇以上,时效性强,可读性高,有较强的吸引力、感染力、传播力。其中,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新闻作品获得相关新闻奖项的,累计作品发表数量可适当减少。参评者提交代表作2篇和所有作品目录(同一作品在不同媒体平台发布只计1篇)。
3.十佳新闻影像奖
积极参与校园新闻摄影摄像,在校内外新闻媒体平台发表30件以上新闻摄影作品,或发表、展播10件以上展示学校良好形象和反映校园文化生活的影像作品,新闻性强,视觉效果佳。其中,作品获得相关新闻奖项的,累计作品发表数量可适当减少。摄影类提交5件新闻摄影作品(电子版)及所有作品目录;影像类提交2件视频链接以及视频脚本或创意说明,并提交所有作品目录。
4.十佳新媒体创作奖
在学校新媒体工作中表现突出,参与校园各级新媒体平台运营,在校级及以上媒体平台发表原创作品15件以上,形式多样,传播范围广,有较强影响力。其中,新媒体原创作品获得相关新闻奖项的,累计作品发表数量可适当减少。参评者提交代表作2件和所有作品目录(同一原创作品在不同媒体平台发布只计1件)。
5.十佳新闻编辑奖
积极参与校园新闻稿件内容审校、编发,以第一编辑身份在校园媒体编辑新闻稿件150篇以上、或推文数量30篇以上,主题突出、排版美观、设计新颖有特色,获主管单位推荐参评。编辑作品包括新闻、推文、H5等,若参与编辑多类作品,参评编辑作品数量要求可酌情减少。参评者提交代表作2件和所有作品目录(同一作品在不同媒体平台发布只计1件)。
(三)作品时间要求
参评各类奖项的作品发表时间为进校以来,其中2022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发表的作品占50%以上。
四、评选流程
(一)奖项申报
1.个人自荐:符合评选条件的个人,自行申报相应奖项;
2.单位推荐:各单位可推荐符合评选条件的个人参评相应奖项。
(二)集中评审
党委宣传部按照评选标准进行材料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产生相应奖项。
(三)校内公示
学校对评审结果在校园网进行公示。
(四)宣传表彰
党委宣传部组织宣传表彰活动,宣传获奖师生先进事迹。
五、提交材料和报名方式
1.报名材料:申报人如实填写《岭南师范学院第三届“金笔岭师”参评申报表》,并按各类奖项的具体要求提供支撑材料。
2.报送方式:11月16日24点前,将报名材料纸质版(单位推荐的需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到弘雷信箱(地点:第三教学楼四楼),同时将报名表和支撑材料的电子版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15003682268@163.com。逾期不受理。
联系人:梁老师,联系电话:3174612。
文学与传媒学院
2024年 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