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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关于开展疫情期间教工党员志愿服务 活动的实施方案
来源:外国语学院宣传中心    作者:   发表时间:2022-05-10   编辑:外国语学院   点击: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部署要求,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精神,在当前疫情防控中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在全体教工党员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为将此项志愿服务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特制定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方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志愿服务人员

全校基层党组织、全体教工党员

二、活动原则

(一)自愿原则。应充分体现教工党员志愿者的个人意愿,志愿服务参与和选择服务的项目不带任何强制性,均采取自愿原则。

(二)公益原则。基层党组织和教工党员志愿服务是为师生群众提供的公益性服务,体现无偿、便民、利民、助民的基本要求,充分利用8小时以外时间,积极为师生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三)实效原则。基层党组织和教工党员志愿者活动的开展要从单位和党员的实际出发,根据自身条件,把主观愿望与客观实际结合起来,把师生群众的需求和服务能力结合起来,注重服务质量和效果,实事求是,量力而行。

(四)规范原则。基层党组织和工教党员志愿者在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有目标地进行。

(五)共享原则。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志愿服务团队和教工党员志愿者的管理与协调,全面整合基层党组织和教工党员志愿者服务资源,做到信息互通、优势互补。

教工党员志愿者条件要求

(一).教工党员志愿者条件

1.全体教职工党员(含预备党员)。

2.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3.带头创先争优意识强,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和社会活动中能起到较好的表率作用。

4.具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诉求,维护师生群众利益。

5.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的身体素质。

(二).教工党员志愿者职责

1.遵守党员志愿服的各项规定,服从党员志愿者队伍和所属党组织的安排。

2.积极参加所属党员志愿者队伍组织的各类活动,认真完成服务队安排的工作。

3.自觉维护党员志愿者队伍的形象,不得以党员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盈利目的和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统一志愿者服装并佩戴党员徽章。

4.尊重服务对象,保护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

5.接受相关的党员志愿服务培训。

6.对党员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志愿服务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志愿服务内容

1.后勤保障志愿服务。负责协助相关部门为志愿服务活动期间提供防控物资,做好党员志愿者防疫物资保障工作。

2.健康监测志愿服务。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对全校师生员工开展每日健康监测的志愿服务,对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3.门岗检测志愿服务。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在各教学楼、实验楼、校门口、食堂等场所进行身份验证、查健康码、体温测量和登记等工作。

4.核酸检测志愿服务。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在核酸检测场所进行秩序维护、指导信息填写等志愿服务工作。

(二)志愿服务时间安排

根据实际服务内容需求,结合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志愿服务队专业特色安排志愿服务时间。




中共岭南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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