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省级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粤教人函〔2017〕108 号)文件精神,我校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度广东教育教学成果奖(基础教育)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详见《2017年度广东教育教学成果奖(基础教育)申报指南》(附件1)。
(二)申报数量
根据文件要求,我校申报限额4项。
(三)申报时间
1.教学成果名称提交时间
按教育厅要求,请申报人于9月12日下午5:00前将教学成果名称、主持人及人员名单发送至教研科邮箱:jiaoyanke66@126.com,具体格式参见附件2,逾期不予受理。
2.教学成果材料提交时间
截止时间:9月18日上午11:00前将以下材料提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1)《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5份;
(2)成果报告;每项成果撰写反映主要内容和实践检验过程的成果报告一式2份。内容包括问题的提出、解决问题的过程与方法、成果的主要内容、效果与反思,字数不超过8000字。
(3)支撑成果的其它文字材料一式2份,如调研报告、论文(含未公开发表)、课例案例等,总字数不超过1万字。
(4)关于实践过程及效果的佐证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相关论文的杂志封面、目录页和正文等,如有专著需提供原件2份。佐证材料提交一式2份,总页数不超过50页(专著除外)。
(5)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按AVI、MPEG、MOV等格式制作,其播放时间不超过15分钟。
上述1—4项材料须按规定份数提交纸质版,使用A4纸双面打印,竖装;同时,1-5项材料应制成电子版(其中《申报表》需经申报人签字、所在单位盖章后扫描为PDF格式,专著可只扫描封面、版权页和目录页),后统一存入光盘1张(材料总容量不超过 500M)。请每项成果材料用资料袋独立封装,在资料袋正面贴上所附材料明细表。
联系人:翟老师,王老师 电话:3183348,3183417
附件:
1.2017年度广东教育教学成果奖(基础教育)申报指南
2.教学成果名称提交表
教务处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