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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
来源:外国语学院    作者:   发表时间:2017-06-13   编辑:admin   点击:

校内和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了解我校专业建设的情况,落实审核评估工作的要求,根据审核评估工作的安排,定于61718日在我校开展专业评估工作。现将专业评估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估专业

    本次专业评估每学院评2个专业,全校14个学院共评估28个专业。评估专业占学校目前开设专业的三分之一以上。评估专业由评估专家在本学院开设的专业中按要求确定。被评估的专业原则上要求有不同类型:有新专业,有老专业;有教师教育专业,有非教师教育专业;有特色专业,有非特色专业。

    二、评估指标体系

    评估指标体系由学校评估办提供。

    三、评估专家人员聘请及组成

    每学院聘请专家1人(教科院聘2人),共15人(评估专家以学校名义聘请)。组成五个专家组(每组3人,其中2位省内专家,1位省外专家)。各专家组负责评审的学院分别为:

    第一组:文传学院法政学院、教科院

    第二组:数计院、物理学院、信息学院

    第三组:机电学院、化工学院、生命学院

    第四组:体科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

    第五组:商学院、外语学院

    以上学院名称前带“*”的负责聘请省外专家。

    四、评估的组织领导与分工

    学校成立专业评估工作小组。邵乐喜副校长任工作小组组长,刘惠卿、刘坤章、周仁德、朱国贤、王列盈为副组长,各二级学院院长为组员。

    专家评估、联络由二级学院安排负责;

    专家接送、食宿由校办负责;

    评估组织由教务处、评估办负责。

    评估所需经费、专家报酬由学校评估专项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