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学位分委员会由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各专业负责人组成,其中院长为主任委员,党委书记和教学副院长为副主任委员,其余人员为委员。学位分委员会工作职责是集体决定关于本院学生毕业论文和学位工作等重大事宜。
外国语学院学位分委员下设各专业答辩委员会,各专业负责人作为本专业答辩委员会主席,各答辩委员会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百分之六十。各专业答辩委员会工作职责是集体决定本专业论文工作安排和答辩等事宜。
各专业答辩委员会可以下设若干答辩小组,各答辩小组由不少于三位具有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资格的教师组成。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的基本职责是集体完成答辩工作和答辩成绩统计工作。
岭南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
2014年0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