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粤教高〔2015〕12号)、《岭南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细则》(岭师教务〔2015〕219号)和《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岭师教务〔2017〕48号)的有关文件精神,经学生网上申请,二级学院考核,教务处审核,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及公示,决定批准蒲相霖等31名的转专业申请(详细名单见附件)。请各二级学院督促转专业学生在本学期初(9月4日至5日)办理转入转出手续。
联系电话:3183770
教务处
2017年9月1日
2016-2017第二学期同意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 - (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