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暂行办法》(2014年修订)和《关于做好2017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备案工作的通知》(粤学位办〔2016〕40号)要求,我校特殊教育专业、翻译专业、汽车服务工程专业提交了申请书,经形式审查、专家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一致同意特殊教育、翻译、汽车服务工程等3个专业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资格,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7年4月20日至2017年4月25日,公示期内,如对本次公示的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有异议的,请以信函、电子邮件或电话等形式向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提供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签署本人姓名,提供工作单位名称、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否则恕不受理,教务处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联系人:尹老师;联系电话:3183042;电子邮箱:jiaoyanke66@126.com。
附件:1.特殊教育专业申请简况表
2.翻译专业申请简况表
3.汽车服务工程专业申请简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