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期中考试,本院前期已经有所安排,这里强调三点:
1. 所有教职员工都要认真学习教务处关于期中考试工作的通知并遵照执行。
2. 各系主任将本学期考核方案(课程+考试方式)于本周末交给教学秘书(程小东),教学秘书汇总,待批准后,盖章并提交给教务 处。
3. 请教学秘书准备好“学生考试作弊处分登记表”,考试备用。
外国语学院
2016-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