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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广东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2017年度验收结果的公示》的通知
来源:    作者:杨红   发表时间:2018-05-17   编辑:外国语学院   点击:

校内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2017年度验收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7169号)的安排,省教育厅对各校申请验收的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等15类项目进行了验收评审,现将验收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18517日—21日,共5天。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省教育厅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反映问题须提供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否则不予受理。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注明联系方式。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诬告或诽谤。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3号广东省教育厅高教处1111室。联系电话:020-37629463,传真020-37627963

相关项目负责人如有异议的,请先对照《广东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评审指标体系(试行)》(附件2)自查,再提交材料。

附件:

   1.广东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2017年度验收结果汇总表.xls

       2.广东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评审指标体系(试行)

 

教务处  

                     2018517日  

 

附件【广东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2017年度验收结果汇总表.xls】已下载25
附件【广东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评审指标体系(试行).docx】已下载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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