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相关准备工作的通知》(教师司〔2013〕81号)和省教育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过渡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3]32号)要求,我校2016级师范类专业学生必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笔试和面试(简称国考)毕业时方可获得国家教师资格证书。
下学期将要首次组织2016级师范生(含各教学单位2015级插班生)参加国考的报名(大三学生自愿报名),于11月参加国考笔试,笔试通过者于2019年1月组织国考面试。
请各二级学院在本学期末做好如下迎考的有关准备工作:
一、成立“师范生教师资格证国考工作小组”。组长由主管教学工作副院长担任,小组成员5-7人。
二、制订并提交本学院下学期2016级师范生国考工作方案。
三、准确统计本学院下学期参加国考各师范专业的人数。
四、制订2016级师范生国考笔试和面试的培训计划。
请各二级学院在7月16日之前把《2016级师范生国考工作方案》(须由院长签字)(含各师范专业人数、培训计划,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师范生教师资格证国考工作小组名单、 指定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姓名与联系方式,报送教务处教师教育科林老师,联系电话:3182490。有不明白之处请及时咨询。
教务处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