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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2018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现场评审答辩的通知
来源:    作者:杨红   发表时间:2018-12-03   编辑:外国语学院   点击:

校内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度教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务〔2018〕78 号)精神,学校决定2018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以现场答辩形式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2018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详见名单)

二、评审时间

评审时间:2018年12月10日(星期一)8:30-17:30

评审地点:榕楼207(文科组)、榕楼305(理工组)

评审形式:现场汇报及答辩

三、评审程序

1.成果申报者汇报(运用PPT演示汇报,时间不超过5分钟);

2.评审专家提问、成果申报者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

3.专家现场评审。

四、其他

(一)参会成员:各二级学院至少派一名教学管理领导或教师参会;欢迎其他教师参会。

(二)请答辩者提前做好汇报PPT,并于12月7日15:00前发送PPT至教研科邮箱:jiaoyanke66@126.com,并按照时间表要求提前二十分钟到达答辩地点候场。(若负责人无法参与答辩,请指定一名成果奖完成人答辩)

(三)指定时间未来参与答辩者,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

五、联系方式

翟老师、冯老师:3183348,王老师:3183417

附件:2018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现场汇报时间一览表

教务处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