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粤教高〔2015〕12号)、《岭南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2017年修订)》(岭师教务〔2017〕221号)和《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教务〔2018〕141号)的有关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二级学院考核,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核,拟同意张可瑶等206名同学转专业(名单见附件)。现把拟同意转专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1月4日至2019年1月9日,若有异议,请书面向教务处反映。反映情况必须提供真实姓名 ,提出异议的具体事实,否则,一律不予受理。联系电话:3183770。
附件:2018-2019第一学期拟同意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
教务处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