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9〕46号
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为提高我校“质量工程”项目完成质量,部分校级、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负责人因转岗、退休、调离我校等原因,无法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本人曾申请的质量工程项目的,原则上须申请调整项目负责人。
一、提交调整申请表
1.若需要调整项目负责人的,请填写《岭南师范学院“质量工程”项目调整申请表》(见附件1),经原项目负责人、调整后项目负责人及所在单位领导同意,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纸质版申请表。
2.若项目负责人转岗后仍继续主持项目的,请填写《岭南师范学院“质量工程项目”项目调整申请表》,说明继续主持的原因并请项目原来所在单位领导同意,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纸质版申请。
说明: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工作,认真核查本单位项目调整需求,保证项目能够如期高质量完成。项目中期检查不合格、延期、验收暂缓及不通过等结果都将纳入绩效考核之中。
二、提交时间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19年5月10日下午5:00前将《岭南师范学院质量工程项目调整申请表》纸质材料(一式3份)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电子版文件命名:姓名+岭南师范学院质量工程项目调整申请表,并发送至教研科邮箱:jiaoyanke66@126.com.
联系人:王老师(3183042) 高老师(3183348)
附件:
1.岭南师范学院在建校级、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汇总表
2.岭南师范学院质量工程项目调整申请表
教务处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