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9〕81号
校内各单位:
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在7月1-11日进行,为严肃考风考纪,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实行学校领导、督导室、教务处巡考制度。具体安排见附件
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巡考安排表 .pdf 。
巡考是考试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请各位巡考员认真履行职责,认真做好巡考工作,确保考试工作有序进行。
巡考员主要职责如下:
1.考前15分钟,到考务办公室签到,领取巡考材料。
2.正式考试前,巡视考场,检查监考员准时到位、考场座位编排、考生座位表张贴和考场清理等考前准备工作。
3.检查考场纪律和监考员执行情况,及时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填好《考试管理工作问题反馈表》,并于当天交回考务办公室(第三教学楼二楼教室管理科值班室)。
教务处
2019.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