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9﹞86号
各二级学院:
师范生教育实践是教师教育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师培养的必要环节,其中教育实习尤为关键。教育实习应包括教学实习、班主任实习、教研实习等多项内容,教学实习应保证足量的课堂教学授课时数。实习资格应实行考核制度,师范生必须通过相关课程学习和技能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教育实习环节。应建立完善以实习计划、实习教案、听课评课记录、实习总结与考核等为主要内容的师范生教育实习档案袋制度。
为切实加强2020届教育实习过程管理,提高实习质量,确保实习安全“零事故”,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加强实习生思想引导。根据本学院师范专业教育实习的实际情况,做好实习生思想指导,让学生正确看待实习岗位差异,充分发扬艰苦奋斗、敢于争先的拼搏精神;引导学生正确处理实习与考研、求职的关系,明确教育实习不合格将直接导致无法正常毕业;引导学生严格执行实习学校管理规定,重视实习安全,牢固树立“安全底线”意识。
2.实行实习资格考核制度。各学院师范专业,要切实抓好实习前研习、培训,并制定详细计划(9月1日至30日)。严格组织实习前的教育研习、培训和实习资格考核,对每一名实习生,需通过学院组织的考核后,方能进入上岗实习环节。于9月前3周将“名师进校园”活动落到实处,并扎实做好实习试讲与观摩,确保实习学生具备必要的教育教学技能。各学院《校内实习研习培训计划》电子版请于9月3日前提交。该计划将作为师范认证关于研习相关要求的重要佐证,请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制定。
3.严格落实实习过程管理。要教育学生严格遵守我校及实习学校各项管理规定,全身心投入实习,苦练教育教学各项技能,提高毕业后履职能力。专业指导教师和片区分管教师要严格履行职责,经常性检查实习情况(实习期内必须完成至少两次全实习生检查)并填写《岭南师范学院教育实习指导检查情况表》(见附件1),该表将作为核实指导教师工作量及相关报账的重要依据。实习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我校专业指导教师或片区分管教师,及实习学校指导教师的“双重管理”,严格请示、报告,对不遵守实习纪律,无故不参加实习各项工作,经多次教育仍无改变的,由我校实习指导教师(专业指导教师或片区分管教师),或实习学校填写《岭南师范学院教育实习生处理意见书》(见附件2),报实习生所属二级学院,由所属学院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4.加强专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为落实师范类专业认证对实习基地数量的指标要求,确保教育实习质量,各二级学院要积极建设师范专业的教育实践基地。专业教育实践基地,可几个专业共用(列入每个专业实习基地名单),但不得与学校统筹教育实践基地重复。专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要充分考虑重点发展地区较有优势,教学质量高、管理严,重视实习生培养,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生就业愿景等的学校或教育机构。每个专业签约的专业教育实践基地数量必须满足实习生/实习基地比例不大于20:1的要求。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师范生教育实习组织和管理工作,结合专业特点,认真组织实施教育实习的各环节,进一步强化过程监督与管理。工作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3183417,邮箱:sjk3183433@qq.com。
附件:1.岭南师范学院教育实习指导检查情况表
2.岭南师范学院教育实习生处理意见书
教务处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