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9〕128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校长办公室和规划与法规处要求,为规范校内协议盖章流程,原实习基地建设协议书校内盖章工作程序不再有效。请需签署新基地协议的单位,按《实习基地协议盖章需求表》(见附件),填写相关信息后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由实践科每月初汇总后走办公流程,待完成后通知相关学院领取已盖学校公章的协议书,再由学院联系实习学校完成协议签署。
联系人:魏老师,联系电话:3183433,邮箱:sjk3183433@qq.com。
附件:实习基地协议盖章需求表
教务处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