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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级和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廖娟花   发表时间:2019-11-18   编辑:外国语学院   点击:

教务〔2019131

学校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2019年度验收工作的通知》(附件1)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省级和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 “质量工程”)建设项目2019年度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范围

(一)省级项目

2016年度省级质量工程及教改类立项建设的项目以及2018年度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验收中列为延期、暂缓通过的项目。

(二)校级项目

1.2016年立项的质量工程项目以及2016年之前延期、暂缓通过的质量工程项目;

2.2016年、2017年立项的校级教学改革项目。

名单详细见《2019年省级、校级质量工程结项验收项目汇总表》(附件2

二、结项验收内容

主要包括项目既定建设举措执行情况,项目预期成果达成情况,项目建设成果价值及应用、推广、示范情况,项目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及后续建设规划,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等。

三、验收方式

(一)省级质量工程项目验收方式

学校将严格按照省厅文件规定,组织校内外专家组对项目进行现场评审验收,结项鉴定,完成校内结题。校内结题通过后,方可参加省厅组织的验收。学校届时将开通省系统进行填报。在学校自查和校内结题的基础上,省厅组织专家进行分类验收。

(二)校级质量工程项目验收方式

学校将按照质量工程各类项目验收标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验收。结项验收结论分为 “通过”、“暂缓通过”、“不通过”三类验收结论。

   结论为“暂缓通过”项目,学校依据专家组意见向相关项目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后再次进行结项验收,如仍不能通过结项验收,结论为“不通过”的项目,学校将发文撤销该项目,追缴项目建设所拨付的经费,项目负责人在3年内不得申报校级以上质量工程项目。

四、材料报送

参加验收的项目要结合项目建设标准和建设要求,对照项目立项申报书(申请书、任务书等),根据建设实际情况填写项目验收登记表。

(一)纸质材料报送

1.省级项目

所有省级项目验收统一填报《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见附件3)。

1)《申报书》一式5份;

2)《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一式5份,其中验收登记表中的经费使用栏目必须有加盖财务公章;

3)《佐证材料》1套,请装订成册。

2.校级项目

1)校级质量工程项目提交《申报书》或《任务书》一式5份、《岭南师范学院质量工程项目验收表》(附件4)一式5份;

2)校级教改项目报送《申报书》一式5份、《岭南师范学院教学改革项目验收表》(附件5)一式5份和研究报告1份(具体要求详见附件6);

 其中校级验收登记表中的经费使用情况,项目负责人直接从学校财务处的财务办公平台打印,粘贴即可。

3)《佐证材料》1套,请装订成册。

(二)电子材料报送

1.省级质量工程项目

经学校内部验收通过后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大约在2019128日(具体开放时间以省系统开放时间为准)登录省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gjc.scnu.edu.cn)填报验收项目材料,未在系统进行填报的将无法参加网评验收。

2.校级质量工程项目

请各项目负责人将验收材料发送教研科邮箱jiaoyanke66@126.com;文件命名:姓名+校级质量工程验收。

其他说明:若既是校级又是省级的项目,两种材料都须按各级要求填写报送。

五、时间安排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1125日(星期一)上午11:00前将所有纸质材料、电子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学校将于1126-27日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

六、其他事项

(一)由于省级项目验收的质量高低直接影响我校省质量工程项目的绩效考核和来年申报数量,我校也将其列入二级学院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希望各单位和各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

(二)所有材料必须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的格式、栏目及所列标题如实、全面填写。

(三)逾期不报送结项验收材料或不提交延期申请表者,将视为自动放弃,项目自动中止。

(四)若项目调整负责人的或者不能按时结项,需延长研究时间(原则上延长1年时间),请说明原因,务必填写《岭南师范学院质量工程项目调整申请备案表》(附件7,内含负责人调整汇总表或延期汇总表须填),经教务处审核同意后方可调整或延期。已经延期的今年必须参加验收。省级项目提交的调整申请表由学校签署意见后报省教育厅审批,校级项目的调整申请表由教务处签署意见后报学校审批。

(五)教学研究科联系人及电话

高老师:3183348,协同育人平台,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等项目;

 翟老师,3183042,主要负责教改项目,卓越人才,教学团队项目等项目;

王老师,3183042,主要精品课程类、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项目。

 

附件:1.省教育厅文件原文

2.2019年度质量工程结项验收项目一览表(分类汇总)

3.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

4.岭南师范学院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

5.岭南师范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结项验收登记表

6.教学改革项目课题研究总结或报告要求

7.岭南师范学院质量工程项目调整申请表

8.广东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验收评审指标体系

 

岭南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9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