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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党支部书记工作例会制度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2022-05-28   编辑:陈秋湛   点击: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院党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提高党务工作的水平,推进学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党支部书记工作例会制度。

一、建立健全党支部工作例会机构

组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

成员:党委委员和组织员、学院党委下设各教工和学生党支部书记

二、会议时间

党支部书记工作例会原则上每月一次(寒暑假月份除外),一般安排在当月的第一个双周举行。因工作需要时随时召开例会。

三、会议组织

会议由组长或者副组长主持,每次会议由组织员提前一天将会议时间、地点、要求等通知到每位成员。例会实行考核制度,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事前向组长请假。

四、会议内容

1、传达学习中央、省委、省委教育工委、学校党委和学院党委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

2、部署贯彻落实党委年度工作计划及阶段性党建工作计划安排。

3、通报学院工作,听取各党支部阶段性工作开展和完成情况的汇报以及党支部对学院加强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研究、分析新形势下加强学院党支部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的新思路、新探索、新经验、新问题及新对策。

5、介绍推荐支部范围内的各类先进典型人物和事件。

6、交流党支部“三会一课”、党员发展、党员教育管理等工作经验和有效做法。

五、会议要求

1、与会人员要遵守会议时间,会务要精心准备。

2、例会安排的工作和做出的决议,各党支部要及时贯彻执行,并反馈执行信息。

3、组织员要做好会议记录及其他服务工作。

4、会议主持人要提高会议效率,会终要对会议进行结论性总结。


                                                   中共岭南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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