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学校党委《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安排, 要把学习党史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组织引导广大党员继承发扬优良传统,立足做好本职工作,推动解决广大师生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切实把学习成效转为工作动力和成效。学校将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现征集各单位办实事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内容要求
实事项目应体现师生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诉求,在学校的工作能力范围之内,能当年实施、当年完成、当年见效,重点考虑解决师生员工密切关注的民生问题。
二、报送方式
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工作职责,从服务师生角度出发,结合本单位的工作计划以及经费预算安排等实际,认真研究提出实事项目,填写《“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征集表》;所填写内容应主题鲜明、表述精炼,明确承办及协办单位等要素,并于3月17日下午5点前通过0A“二级单位材料提交流程”报送至院长办公室,联系人:诸老师 联系电话:3182345
三、汇总确定
院长办公室将各单位报送的实事项目汇总,提出拟办的初选项目,报学校党委研究,确定今年学校集中力量为师生办实事的项目。
附件:“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征集表
院长办公室
2021年3月16日
附件:
“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征集表
报送单位: 报送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项目的主要内容 |
项目的相关说明(建议理由、可行性、经费安排等) |
承办、协办单位及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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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1.提出的实事项目应坚持“师生所盼、学校所能、普遍受益、切实可行、当年办结”的原则;
2.3月17日下午5点前通过0A“二级单位材料提交流程”报送至院长办公室,联系人:诸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