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畅通学校领导与广大师生员工的沟通联系渠道,广泛听取师生员工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和利益诉求,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营造民主、团结、和谐的办学氛围,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岭南师范学院校领导接待日实施办法》(岭师院办〔2020〕276号),学校将继续组织开展校领导接待日活动。现将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校领导接待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待日受理事项:
1.对学校全局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对学校重大决策的制定、重大改革项目的出台,以及涉及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等重大问题的建议和情况反映;
3.涉及面广、问题较为复杂或学校有关部门协调处理后没有解决或解决不到位的问题;
4.师生员工工作生活中迫切需要学校出面且学校有权解决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5.其他需校领导处理的问题和建议。
二、接待日不受理事项:
1.已经或者应当通过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调解处理的问题,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还没有向有关职能部门反映过的问题,或有关部门已在协调处理中的问题;
3.责任单位已按政策规定提出妥善处理意见,且又无新的情况或新的政策的;
4.因同一问题重复反映的;
5.其他不应列入受理范围的事项。
三、接待对象为全校师生员工及相关人员。就同一问题的群体来访人数一般不超过3人。每次接待总人数由院长办公室视接待对象申请内容的复杂程度而定,一般为5-10人(群组)不等。
四、接待日申请采用预约登记制度。有意参加接待日活动的师生员工,应认真阅读《岭南师范学院校领导接待日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填写《岭南师范学院校领导接待日预约申请表》(附件2)并亲笔签名,在校领导接待日前3个工作日将申请表及其他书面材料交至院长办公室信息与督办科(行政办公楼301室)。未经预约申请的人员来访当日不予接待。
五、为提高工作效率,请有意参加接待日活动的师生员工根据校领导的分工(见附件3)和接待时间提交申请表。
六、院长办公室负责校领导接待日的申请预约登记,协调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参加接待日活动,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和后续跟进督办工作。其他具体按《岭南师范学院校领导接待日实施办法》执行。
附件:1.2021年春季学期校领导接待日安排
2.岭南师范学院校领导接待日预约申请表
3.校领导分工表
院长办公室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