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概况
岭南师范学院教育硕士(小学教育、特殊教育专业领域)培养单位为教育科学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拥有逾30年本科办学历史,其起点可追溯至1993年设立的教育管理系。2002年成立教育科学学院,先后挂靠教育研究院、特殊教育学院等教育学术机构。现有专任教师65人,其中有博士学位40人,正高级教师16人、副高级教师22人,博士生导师1人、硕士生导师24人,广东省“南粤优秀教师”8名,省“扬帆计划”人才项目入选者4人,省高校“千百十”人才工程培养对象6名。


近六年,学院教师先后获立项国家自科/社科基金项目5项(含国家社科后期资助重点项目1项),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重点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9项,出版著作25部,在《课程·教材·教法》《教育发展研究》《中国特殊教育》及Personality and Individual Differences等CSSCI/SSCI 期刊发表论文45篇,先后获得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2项,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3项。






以教育科学学院为主要建设单位的教育学一级学科现拥有广东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广东省协同创新发展中心(粤台教师教育协同创新发展中心)、广东省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特殊儿童心理评估与康复重点实验室)和广东省特殊儿童发展与教育重点实验室等省级学科平台,建有钢琴房、电钢琴房、特殊教育系列功能室等实训场所,为师范生培养和教师科研提供有力支持。









二、学科专业特色
教育学学科先后入选广东省优势重点学科(2016年)、广东省高校“珠江学者”设岗学科(2017年)和广东省高等教育“冲补强”提升计划重点建设学科(2018年)。2017年,经省教育厅牵头设立广东省特殊教育教师发展联盟,我校被推选为理事长单位,2022年我校在联盟换届中蝉联理事长单位。

近年来,以师资建设为根本,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科学研究为重心,学科的内涵式发展稳步推进。教育学一级学科先后在省教育厅组织的广东省“冲补强”重点建设学科首轮建设期满评估中获“B+”等级(2021年),在广东省优势重点学科终期验收中获“优秀”等次(2022年)。2024年,取得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点授权,为本校教师教育体系培养层次的提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本科专业方面,小学教育2021年入选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22年顺利通过教育部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特殊教育为广东省特色专业,在12年的本科办学探索中形成了两岸高校协同、科研教学协同、多元学科协同和U-G-S协同的“四协同”人才培养模式。心理学2021年入选广东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专业建设强调科研与教学的一体化,科研方面加强了和特殊教育之间的学科交叉与融合。在研究生培养方面,本学科同华南师范大学、广州大学等省内兄弟院校同类学科之间开展了多年的教育硕士联合培养工作,积累了丰富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经验。学科专业的内涵建设发展,有力地支撑了本科师范生的高质量培养,亦将为教育硕士生的高质量培养筑牢学科专业基础。





三、培养目标
岭南师范学院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着力回应新时代广东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发展的现实需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教育家精神为引领,以培植学生立志从教的教育情怀与社会责任感,发展学生的教育教学能力、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和自主专业发展的能力为重点,努力培养具有现代教育理念、较高理论素养和较强实践能力的基础教育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的专任教师。
四、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必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开学报到日为准)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考试科目与参考书目
(一)考试(初试)科目
1. 小学教育(045115)
(1)101 思想政治理论(100分),全国统一命题科目;
(2)204 英语(二)(100分),全国统一命题科目;
(3)333 教育综合(150分),全国统一命题科目;
(4)992 课程与教学论(150分),自主命题科目。
2. 特殊教育(045119)
(1)101 思想政治理论(100分),全国统一命题科目;
(2)204 英语(二)(100分),全国统一命题科目;
(3)333 教育综合(150分),全国统一命题科目;
(4)932 特殊教育基础(150分),自主命题科目。
(二)初试自主命题科目参考书目
1. 小学教育
(1)“课程与教学论”参考书目
王本陆主编,《课程与教学论》(第4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23年。
2. 特殊教育
(1)“特殊教育基础”参考书目
雷江华、方俊明编著,《特殊教育学》(第2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
刘春玲、江琴娣编著,《特殊教育概论》(第2版),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6年。
(三)复试科目参考书目
1. 小学教育
(1) 复试科目:小学教育学
曾文婕、黄甫全主编,《小学教育学》(第3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7年;
刘慧主编,《小学教育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23年。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普通心理学
黄希庭、郑涌著,《心理学导论》(第3版),人民教育出版社,2015年。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教育研究方法
马云鹏、孔凡哲主编,《教育研究方法》,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
2. 特殊教育
(1) 复试科目:教育研究方法
刘电芝主编,《教育与心理研究方法》(修订版),安徽教育出版社,2011年。
(2)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普通心理学
黄希庭、郑涌著,《心理学导论》(第3版),人民教育出版社,2015年。
(3)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特殊儿童心理与教育
杨广学、张巧明、王芳编著,《特殊儿童心理与教育》(第2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年。
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统一发布的教育硕士各招生专业领域初试自主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相关信息。
六、招生录取情况
2025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尚未正式下达,待计划正式下达后会第一时间在相关信息平台上予以公布。“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七、联系方式
教育科学学院 陈老师
联系电话:0759-3174712
广东省特殊儿童发展与教育重点实验室 郑老师 (特殊教育专业领域)
联系电话:0759-31747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