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岭南师范学院今年招收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地区中小学教师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定向计划”),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公布的“2025年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招生计划(研究生层次)”,我校2025年全日制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语文)专业招收8个专项计划(本次定向计划纳入各专业总计划中录取),现公告如下:
一、学科教学(语文)定向区域分配情况
序号 | 定向需求计划来源 | 定向指标 |
地级市 | 县(市区) |
1 | 湛江市 | 徐闻县 | 2 |
2 | 湛江市 | 廉江市 | 4 |
3 | 湛江市 | 吴川市 | 2 |
合计 | 8 |
二、定向基本原则
1.定向计划为专项指标,专项专用,不能挪作他用,选择定向计划的考生最终只能在该专业限定定向区域中选择1个地区。
2.优先征询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定向意愿,并根据总成绩(初试+复试)由高到低自愿选择定向区域。
3.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不能满足定向需求,调剂考生根据总成绩(初试+复试)由高到低自愿选择定向区域。
4.若考生被录取为定向计划考生,需签署定向协议;若不签署协议,则视考生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不予报到注册。
5.具体录取规则以招生学院通知为准。
三、其他
1.考生被录取纳入定向培养计划后,需要与学校、定向县(市)教育局签订三方公费定向培养协议,相关实施办法与协议文本详见附件。
2.公费定向研究生在学期间免缴学费、住宿费,并领取生活费补助,同时在国家和省有关奖助学金政策规定范围内,除不重复享受减免学费和生活补助外,享受与其他在校生同等待遇。其中生活补助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附件:关于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的实施办法
岭南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