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党员的理论学习,全面提高党员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规范党支部学习活动,特制订本学习制度。
一、参加人员
参加人员为工会党支部全体党员,必要时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二、学习内容
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不断增强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三、学习时间
理论学习集中学习时间原则上每月集中学习1次,全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
四、学习方式
(一)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既学习政治思想理论,又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既重视宏观层面的把握,又着眼于具体问题的解决。
(二)坚持集体研讨和个人自学相结合。集中学习采取集体讨论、交流发言、观看影像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分散自学时要求按照学习计划结合工作实际安排自学内容,或按通知要求的内容进行,并做好学习笔记。
五、学习要求
(一)党支部学习实行支部书记负责制,支部书记负责集中学习的主持或指定其他支部委员主持,学习计划和内容的审定,组织对学习制度落实情况的考核。
(二)坚持完善创新“三会一课”。“三会”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指按期上好党课。认真抓好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制度的落实,确保党内生活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
(三)参加人员要妥善安排好手头的工作,按时参加集中学习;因故不能参加的,要向支部书记请假。学习的出勤状况同评优结果挂钩,无故缺勤两次以上者,取消当年“优秀党员”评选资格。
(四)学习中,手机设置静音状态,无特殊情况不在学习室内接、打电话;要认真记录学习内容,以备查阅;做到学习签到簿、会议记录簿、个人笔记簿“三簿”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