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近年来,我校各级女工组织和广大女教职工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大力开展岗位建功、素质提升、权益维护、亲子读书、文明家庭创建等活动,在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后勤等各个领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了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的力量,激励更多教职工共同为建设“新师范”“新工科”、实现学校申硕核心目标而贡献力量,经校领导同意,现开展评选表彰2017-2018年度“巾帼建功”先进个人、标兵和女工工作先进集体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巾帼建功”先进个人条件:
1.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自尊、自信、自立、自强;
2.在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工作中,勇于创新,勤勉敬业,潜心育人,成绩突出;
3.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克己奉公;
4.文明诚信,团结同志;热心为女教职工服务,积极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家庭邻里和睦,在和谐校园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5.过去两年里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6.在我校工作已满二年(至2018年12月31日截止)的校内教学、科研、教辅、党政群团单位和后勤部门及其所属的在职在岗和编外A岗女教职工(以下简称“女教职工”)。
(二)“巾帼建功”标兵条件
1.符合“巾帼建功”先进个人条件;
2.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2017-2018年度曾受过本系统省级以上表彰;
(2)2017-2018年度教学、科研成果曾获市级以上奖励;
(3)2017-2018年度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并已结题。
(三)女工工作先进集体条件
1.把女工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统一部署,科学管理,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并由专人负责或分管,定期指导和检查。
2.围绕创新强校,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在促进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等各项事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方面成绩突出。
3.为女教职工岗位建功和成长创造良好环境,提供有效服务和保障。
4.女工工作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工作有特色。
二、推荐名额和程序
各分工会按本单位在岗女教职工人数的5%评选推荐先进个人,连同本单位2017-2018年度女工工作总结、2019年工作计划以及2017-2018年度女工工作情况相关数据统计表一起报学校工会办公室。学校女工委组织各分工会女工委员以及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核“巾帼建功”先进个人名单,评选推荐3名“巾帼建功”标兵和5个女工工作先进集体,报学校领导审批、公示后,在2019年“三八”妇女节进行表彰。
三、工作要求
评选表彰我校“巾帼建功”先进个人、标兵和女工工作先进集体,是充分调动我校广大女教职工工作积极性、创新性,提升执行力,推动岗位建功的重要环节。希望各分工会高度重视,按照要求严格把关,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和有关资料整理上报工作。
四、材料报送
(一)需要报送的材料:
1.2017、2018年女工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
2.相关表格(见附件)
3.女工活动的照片或视频
4.领奖时的照片或视频、获奖证书/奖牌/奖杯照片或视频
(二)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分工会于12月21日前将相关材料交到校工会女工委(燕岭阁203室),其中相关表格、工作总结、工作计划、选获奖证书,需要报送纸质版及电子版,照片及视频只需交电子版,电子版材料打包后,命名为“XX分工会2017、2018年女工工作总结材料”发送到校工会邮箱zsgh888@126.com。
(联系人:巫老师 联系电话:3183164)
附件:
1.岭南师范学院女工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2.岭南师范学院“巾帼建功”先进个人(标兵)推荐表
3.岭南师范学院2017-2018年度女工工作情况相关数据统计表
校工会 女工委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