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岭南师范学院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经本人提出申请,党员推荐,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研究决定,拟将颜琳珏等1名同志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现将其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征求党员、群众意见。
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党支部反映公示对象思想品质、现实表现、廉洁自律、培养教育等方面的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从9月23日至9月29日止,共5个工作日。
联系人: 李子深
联系电话: 0759-3182757
拟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同志的基本情况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部门 |
出生日期 |
申请入党时间 |
党组织谈话时间 |
拟确定为积极分子时间 |
1 |
颜琳珏 |
女 |
国交处 |
1995.7.8 |
2021.1.21 |
2021.1.22 |
2021.9.18 |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党支部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