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经本人提出申请,党组织培养考察,支委会审查研究决定,上级党委(党总支)预审通过,现将其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拟接收李西子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征求党员、群众意见。
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党支部反映公示对象思想品质、现实表现、廉洁自律、培养教育等方面的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从6月7日至6月13日止,共5天。
联系人:陈婵娟
联系电话:0759-3182712
拟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同志的基本情况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部门 |
出生日期 |
申请入党时间 |
推荐或推优方式 |
确定为积极分子时间 |
确定为发展对象时间 |
政审情况 |
1 |
李西子 |
女 |
国交处 |
1991-11-21 |
2019-11-6 |
党员推荐 |
2020-6-2 |
2021-7-8 |
本人及其家庭与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政治历史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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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党支部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