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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师范学院校地合作委员会科技分会工作方案

作者: 时间:2019-06-04 点击数:

     高校利用科技资源服务地方,推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是校地合作的重要形式,也是高校利用社会资源,壮大办学实力的重要途径。为了进一步推进校地科技合作,实现校地互利双赢,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利用学校智力优势,强化产学研结合,完善校地合作机制,搭建成果转化平台,落实优惠政策,提供优质服务,建立校地合作、共同发展的新模式,努力使学校融入地方、服务地方、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同时不断拓展和优化社会资源,加快我校特色优质建设,促进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机构

      科技分会是学校校地合作委员会下属机构,分会设岗主任一名,副主任三名,委员若干名。主任由学校分管科研工作副校长担任,副主任分别由学校科技处处长和市科技局、市社科联的领导担任,委员包括相关二级学院分管科研领导、相关企业负责人及社会热心人士。分会设办公室,挂靠校科技处,负责分会的日常工作。

三、校地科技合作分会的基本任务

(一)负责学校校地科技合作工作的规划、实施和管理。落实学校关于校地科技合作的决议,制订规划,代表学校与地方政府及相关企事业单位洽谈校地科技合作事宜,共同推进合作。出台校地科技合作政策,实施、跟进合作项目。

(二)定期组织合作分会活动。每年组织一到两次学术研讨会,年终一次委员会成员的联谊活动等,建立学校与地方的长期合作关系。

(三)加强与地方联系。向地方政府和相关企事业单位介绍研究成果,通报学校校地科技合作进展。

(四)及时处理和解决在校地科技合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四、合作模式

(一)建立资源共享机制。积极探索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以资源共享为核心,打破资源分散、封闭和垄断的状况,支持和鼓励学校的省级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向企业开放,构建开放的公共研究开发平台。支持和鼓励企业参与学校现有科技创新平台(基地)的建设。支持和鼓励学校科研成果到企业孵化,落户当地产业园区。建设校地科技合作信息网站,建设高校专家库、科技成果库等基础数据库,收集地方人才需求与技术需求信息等,形成信息共享。

(二)合作科技攻关。学校发挥学科齐全、人才集中的优势,结合地方经济发展需要及产业结构特点,积极开展地方合作。通过"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形式,与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及重点骨干企业共建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开发中心、产品创新设计中心、技术孵化器、产学研合作示范中心、联合实验室等,构建校地合作的有效模式和长效机制。校企联合申报国家、省级技术中心、研发中心等研发机构,共同承担国家、省级科技攻关计划、高技术产业化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新产品试制计划等国家和省级各类科技项目。开展多形式、多层面的合作,将校地科技合作工作推向地方经济建设主战场。

(三)共同培育科技市场。通过科技市场的成果展览、科技洽谈、信息中介等模式,学校可推介新技术、新产品、新成果,高校科技人员通过科技市场了解地方、企事业单位的技术需求,找准攻关选题,获取成果转化平台。地方企业可在科技市场发布需求信息、购买技术和成果。政府要帮助市场培养好技术经纪人队伍,为技术供需双方提供政策、法规咨询,接受委托代理签订技术合同,参与调解合同纠纷。通过各方合作,将科技市场建成促进校地科技合作的平台。

(四)选派企业科技特派员。参照《省部企业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粤府[2008]50号)精神,遵循政府引导、双向选择、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原则,我校根据企业需求,与企业沟通对接,选派一批具有扎实的相关产业领域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研发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工作责任心的科技人员到企业任企业科技特派员,重点在为企业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组织企业技术研发、提升企业技术创新管理水平、解决企业经营管理难题、构建校地合作的有效模式和长效机制、培养企业技术和管理人才等方面提供服务。

(五)合作组织培训。政府组织或学校邀请有关企业到学校参观、考察、洽谈并提供技术需求。学校定期为企业人员举行技术、管理知识培训,加速新知识和共性技术的推广普及,提高企业经营管理和技术研发水平。

(六)建立股份制形式、多元化的投资体系。采取政府直接投入、税收优惠、财政补贴、贷款贴息等措施引导资金流动,调动投资者从事风险投资。在多元化的投资体系中,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银行贷款为支撑、社会集资和引进外资为补充的多元参与的投资体系。以股份制模式,高校以技术和资金入股形式参加企业运作。投资范围包括实验室研究、产品中试、产品投产、市场推广各阶段。

      建立风险投资的综合评价体系,制定科学的评估程序,以识别风险、控制风险和减少风险;要通过建立多渠道的风险投资融资体系,灵活运用组合投资和联合投资的方式,分散资金投放风险。

(七)设立校地合作专项资金。遵循谁投入谁受益的原则,坚持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的原则,吸引社会资金支持,设立校地合作专项资金,并根据发展需要逐年增加。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校地合作的自主创新项目、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校地合作创新体系建设、创新人才培养、知识产权保护和学术交流活动等。

五、保障机制

(一)成立机构,搭建校地科技合作交流平台。校地双方成立相应的科技合作管理机构,赋予职权,明确责任,制定政策,出台措施,推进合作。

(二)签订协议,为合作提供法律保障。在学校校地合作委员会工作框架下,制订科技合作分会章程。积极联系政府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达成共识,推进合作工作。出台制度,签订协议,使相关工作有章可循,有序推进。

(三)完善机制,为合作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1、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通过校地科技合作分会定期联席会议,使合作各方了解合作进展情况,解决合作过程中重大问题。

2、建立校地互访制度。加强互访,增加互信,地方了解学校发展、学科建设、技术创新、科技成果和专利技术、校地合作情况、主要存在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学校了解政府的政策导向和产业重点,双方联手解决在校地合作过程中政策层面上的问题,支持和鼓励学校拓展发展空间,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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