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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岭南师范学院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12-04 点击数:

岭师财务2018426

校内各单位:

现将《岭南师范学院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制度>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岭南师范学院

                2018年12月11

岭南师范学院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制度》

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批转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政府会计制度贯彻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财函〔2018188号)精神和要求,高质量高标准做好《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贯彻工作,确保新旧会计制度顺利衔接、平衡过渡,促进新制度的有效贯彻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目标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统一部署和广东省教育厅的要求,学校将在201911日全面实施政府会计制度。实施的目标是建立政府会计制度下的学校财务、预算、资产及教学科研运行机制,科学、准确核算办学成本,真实反映学校资产负债与财务状况,提升学校办学效益与治理能力。

二、总体要求

政府会计制度重构了政府会计核算模式,增加了许多内容,涉及财务、资产、科研、基建、信息化和人事等多个部门的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协同推进。对实施政府会计制度工作提出以下几方面要求:

(一)会计核算变化。政府会计制度要求在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两个核算系统下运行,以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为基础进行会计核算年终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会计科目由48个增加到103个;以《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具体准则应用指南及《政府会计制度》为制度依据;涉及一项经济业务时,按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至少要做两类会计分录等。

(二)实施计提折旧(摊销、坏账准备)。政府会计制度要求每月按固定资产原值和使用年限计提折旧、无形资产计提摊销、应收账款超过一定时限的计提坏账准备等,推进成本核算工作。现行会计制度下未计提折旧、摊销和坏账准备,2018年末要对现存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超过规定时限的应收账款一次性补提折旧、摊销和坏账准备。

(三)以权责来确认收入。政府会计制度下要根据经济合同等有关要件,以收取款项的权利来判断是否作为当期收入,不能再单纯以资金的流入来简单确认收入。

(四)时间要求。我校要在201911日起全面实施政府会计制度,2020年初向上级主管部门编制符合政府会计制度要求的2019年度综合财务报告和决算报告。

三、组织领导

《政府会计制度》是一项全新改革,涉及学校财务、基建、资产、教学、科研、合同管理等多个方面,为统一部署、协同推进贯彻《政府会计制度》工作,学校成立政府会计制度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兰艳泽

成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杨子江 杨金光 吴华明 陈新华 林荣新 金义富

姚伽华 曹 巧 颜日娟

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推进学校实施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相关人员梳理业务,按时按量完成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制度的有关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务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吴华明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姚伽华同志、杨金光同志兼任。

四、主要任务

(一)构建政府会计核算和报告体系

《政府会计制度》重构了“双功能、双基础、双报告”的会计核算模式,重新定义了报表体系和结构。财务部门要及时调整和更新会计信息系统,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要求清理旧账、建立新账,做好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工作。构建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并且衔接的会计核算模式,为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做好准备,全面清晰反映学校财务信息和预算执行信息。

(二)开展资产清查核准工作

根据《政府会计制度》的要求,进一步明晰资产使用责任主体,清理核实和归类统计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库存物品、对外投资等资产数据,为计提折旧、摊销费用、确定权益等提供基础信息。建立资产、财务工作联动机制,确保资产、财务数据动态匹配,全面提升数据质量。

(三)清理分析往来款

全面开展往来款专项清理和账龄分析工作,做好坏账计提的准备工作。进一步明确债权债务关系,按规定程序及时核销往来款项。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往来款项的管理工作,建立往来款定期清理机制,为准确核算资产负债和收入费用创造条件。

(四)规范合同管理

明确责任主体,统筹管理,加强各类合同的清理工作,完善业务流程、合同管理制度和信息系统。收入类经济合同应明确应收款依据和时间节点,支出类经济合同应明确应付款依据和时间进度,为按权责发生制要求进行账务处理打下基础。

(五)清理基本建设会计账务

进一步清理基本建设会计账务,按规定及时办理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及固定资产入账等手续,为取消基建会计账套、统一基本建设业务的会计核算准备条件。

(六)加快推进财务信息化建设

要树立“业财融合”的发展理念,推动经济业务与财务管理的协作融合,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业务信息系统与财务信息系统的有效对接,实现数据互通共享,构建覆盖经济活动全过程的信息平台,实现经济业务的网络化、平台化、智能化,为政府会计实施提供技术支撑,确保单位会计信息系统所生成的信息满足政府会计改革需要。

五、具体分工

(一)财务处

财务处是本次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的总协调部门,主要工作:

1.组织政府会计制度培训;

2.组织会计核算软件培训;

3.安装财务核算软件;

4.清理往来款明细账,核准账龄和对方单位名称;

5.清理代管款项项目;

6.清理与合并基建财务账务;

7.清理项目账(包括基建账套项目);

8.设置新账会计科目;

9.设置项目类型表;

10.更新经济分类科目对照表;

11.转换财务数据;

12.升级政府会计核算软硬件;

13.配合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做好资产账核准,对接折旧(摊销)工作;

14.对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相关数据,补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无形资产累计摊销等;

15.配合相关部门确认资产出租出借、物资采购等收支时点和入账金额;

16.完善往来单位信息、调整决算表、结余与盈余差异调节表取数关系等;

17.其他准备工作。

(二)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确保资产在新的会计体系中的真实、准确,对资产清查(评估)结果进行确认,主要工作:

1.确认截止至20171231日的资产清查报告核批;

2.核准截止至20181231日的财务资产账与资产实物账;

3.在国资高校固定资产管理软件系统中补充完善当前全校固定资产(含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与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和无形资产(含土地使用权、软件、商标、知识产权、专利权等)信息;

4.做好资产折旧(摊销)分类工作;

5.待处理资产毁损报废;

6.确定账面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和尚可使用年限;

7.确认物资采购收支时点和入账金额;

8.对接资产系统与财务系统;

9.补提已有资产折旧(摊销);

10.201911日起按月计提资产折旧(摊销)。

(三)基建处

配合财务部门做好基建项目的往来款清理、及时办理竣工决算,主要工作:

1.清理基建往来款;

2.基建项目竣工决算;

3.按期办理相关固定资产入账手续。

(四)科学研究处

确保科研项目信息录入真实、准确,主要工作:

1.科研系统与财务核算系统详细信息对接升级;

2.配合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补充录入相关无形资产信息。

(五)后勤管理处

1.确认自201911日起资产出租出借等应收款金额及时间点;

2.配合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做好房屋构筑物信息登记工作。

(六)人事处

保障人事信息真实、准确。

(七)网络与信息技术中心

1.做好政府会计信息化服务;

2.配合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补充录入相关无形资产信息。

(八)规划与法规处

建立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和信息系统,规范合同管理,收入类的经济合同中要明确应收款依据和时间点,支出类的要明确应付款依据和时间进度,为按照权责发生制要求进行账务处理提供依据。

(九)其他部门

政府会计制度改革涉及学校所有存在经济活动的单位和部门,需密切配合学校整体工作。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会计制度的实施,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及时间进度表(附件)推进有关工作,定期召开协同推进会,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我校政府会计制度实施工作。

附件: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制度》工作时间进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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