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师体育〔2019〕95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岭南师范学院体育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业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学校体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岭南师范学院
2019年3月27日
岭南师范学院体育工作考核办法
(试行)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粤府〔2016〕119号),健全学校体育工作评价体系,进一步推动我校体育工作的发展,有效地促进学生体质健康,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全民健康的战略,严格执行《高等学校体育工作标准》,引导和推进学校体育工作的全面发展,帮助学生树立“健康第一”的理念和养成体育运动的习惯,全面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第三条 考核对象:校内各二级学院(不含马克思主义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学院,下同)。
第四条 考核内容:体育管理机制与体育育人、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结果、全校性体育竞赛、对学校体育运动代表队的贡献度、各学院体育活动开展情况、体育道德建设等(详见附件)。
第五条 学校体育工作委员会制定体育工作考核指标体系,确定年度考核工作要点,负责学校体育工作的考核;具体由教务处组织考核小组,根据体育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具体实施考核。
第六条 考核原则
(一)公平公开。考核过程、结果和支撑材料向二级学院公开,接受监督和质询。
(二)客观公正。考核机构及其考核人员严格按照考核指标体系的内容和标准进行考核,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实施考核工作并审定考核结果。
(三)科学合理。科学设置考核项目,合理确定考核分值,考核方法上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方向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科学合理、全面真实地评价体育工作。
第七条 考核程序与办法
(一)学院自评。各二级学院对本单位年度体育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照体育工作考核体系和评分标准逐条逐项进行自查自评,撰写自评总结,提供支撑材料。
(二)提交材料。各二级学院将本年度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结果、全校性体育竞赛成绩、对学校各体育运动代表队的贡献、各学院体育活动开展情况相关资料(图片、影像、秩序册、成绩册等)和自评总结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考核小组。
(三)组织考核。教务处组织考核小组,考核小组根据体育工作考核指标体系,结合各二级学院体育工作计划,进行考核。
(四)考核审定。考核小组汇总考核情况,报送体育工作委员会审定。体育工作委员会审定后应当及时将考核结果通报给各二级学院。
第八条 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考核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纳入学校综合目标效能考核中的本科教学工作绩效考核,占本科教学工作绩效考核总分的10%。
(二)学生参加学校体育活动纳入学生综合测评,学生体质健康结果列入学生评先评优指标体系。
(三)体育工作考核结果列为各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的年度考核依据,考核总分排名末位的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不得获“优秀”等次。
第九条 各二级学院在自评考核过程中有提供虚假材料、虚构事实、隐瞒真实情况等弄虚作假行为的,相应的一级考核指标项目以零分计,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并由学校体育工作委员会在全校范围内进行通报。
第十条 本办法自2019年9月1日起试行,具体由学校体育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岭南师范学院体育工作考核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