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引导学院教职工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 广东省教育厅 关于建立健全教师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以及《岭南师范学院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细则(试行)》(岭师党〔2015〕35号)等文件精神,学院就“红七条”制定如下细则:
一、落实工作责任主体,学院党委书记是学院师德师风建设第一责任人,学院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重要责任人,共同组织落实、推进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各教工党支部书记要充分发挥作用,带领支委发挥党支部政治优势,协助推进师德师风建设。
二、明确将“红七条”作为学院教师不可触犯的师德师风禁区,即: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不得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不得有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不得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不得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不得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以及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对于发生“红七条”禁行行为的,要及时教育、批评、调查,并上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三、充分尊重教师主体地位,在教师中注重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和实践养成,规范制度,健全机制,加强保障,引导学院教师自尊自律自强,做到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
四是强化师德师风教育。通过政治学习活动、优秀教师评选、师德师风征文、廉政基地现场教育活动,并结合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活动等,不断推动师德师风建设,积极贯彻落实学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师德师风教育效果。
五、将师德师风考核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职称晋升和岗位聘任的重要内容,建立同行评价、学生评价和学院考核小组评价的综合评价体系。对照《机电工程学院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及年度考核自评表》,学院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结合同行评价、学生评价和考核小组评价结果,最终实施对全体教职工的师德师风考核,评价对不合格者,一律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职称晋升和岗位聘任中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