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岭南师范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及学校的相关要求,为加强对我院学生宿舍的管理,为同学们提供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根据我院的实际,特制定机电工程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办法。
一、公约
1、学生进住宿舍,要服从学院老师、干部及楼委会有关干部的调整和管理。
2、学生必须按学院分配的房间、床位住宿,不准擅自调换,更不准自由组合宿舍。
3、每个宿舍应选出1个舍长,舍长负责本宿舍内的一切日常管理工作和协调好宿舍成员的关系,团结在一起,增强宿舍的凝聚力。
4、学生不许擅自带外校学生入宿本学院的宿舍;本学院的学生在没有学院和学校的核实、批准下,本学院的学生也不能在校外租房居住。
5、保证宿舍的安静,宿舍里不准大声喧哗、吵架、不准在楼道内打球,不准用脚踏墙面,酗酒,以及其他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活动。
6、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晚上在11点30分之前必须回苑区。除放假期间,在休息的时间(23点30分),必须关灯休息,禁止有关影响到他人休息的活动和行为。
7、节约水电、严禁宿舍内开长明灯、水龙头开长流水。爱护公寓设施,要精心使用分配给个人的公物,不能随便挪动宿舍的设备。
8、宿舍的成员应该随身带住宿证及有关有效证件,以备急需之用。
9、禁止在宿舍内张贴和散发各种传单、海报等,保持墙面干净。
10、搞好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11、男女未经楼委会和值班人员的允许,均不准异性进入苑区内。
12、宿舍中建立以学生干部为主的自我管理网络。成立学生综合治理小组,宿舍苑区设苑长。通过学生自愿报名,公开竞聘产生苑长,协助宿管部干部负责宿舍楼各寝室的文明监督、环境美化、文明建设、清洁卫生、纪律检查、安全防范等管理工作。
二、安全
1、禁止在宿舍内存放各种玻璃酒瓶、从楼上扔掷垃圾杂物,在阳台边缘摆放花盆、晾晒鞋类等,以防止砸伤行人。
2、禁止在宿舍内吸烟、点蜡烛、焚烧物品等;禁止在宿舍内私拉电线,使用热得快、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等违章用电行为。
3、禁止宿舍成员没有得到楼委会电工人员的许可,拆开电风扇、电灯等用电设备,避免危险行为的发生。
4、回到宿舍不得追跑打闹,互相推搡,不得大声喧哗。上铺同学下来须踩楼梯依次下,不得跳下。
5、提高防盗意识。室内无人时,注意锁好门窗;在进出宿舍时,随手关门。晚上睡觉要关好门;宿舍内不要存放现金,贵重物品妥善保存。
6、学生不得将宿舍钥匙转交他人,不得擅自调换公寓所配钥匙,以确保宿舍成员财产安全。
7、禁止在公寓内赌博、从事经商活动(例如:促销活动)和思想不正的行为(例如:传播黄色书刊)等。
8、禁止在走廊上玩各种球类,避免发生意外,造成严重的后果。
9、宿舍内小功率电器,不用时要拔去插头、脱离电源,以防恶性事故的发生。
10、不得有夜不归宿行为,若有事不能回宿舍住宿者,辅导员老师许可后,向苑区老师做好请假登记,及时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一律按夜不归宿处理。
11、住宿学生的家长、亲友来访,未经许可不得在学生的宿舍内留宿。学生会客在楼外或值班室进行,如特殊情况须进宿舍,来访者须凭本人有效证件在值班室登记许可后,方可入内。21:30分之前必须离开宿舍(除特殊情况外)。男、女生不得擅自进入异性宿舍。
三、卫生
1、宿舍卫生实行值日制,要求每日一小扫,每月一大扫,保持地面、桌面、床面清洁,卫生间无污渍异味、卫生洁具保持整洁,阳台、天花板、墙面无污点。
2、书籍排列整齐,桌面无杂物,凳子要靠写字台,床铺整洁无杂物,被褥叠放统一,鞋及生活用品摆放整齐划一。
3、不准在宿舍楼内或往窗外抛掷瓶罐杂物,不准向楼道倒水,不随地吐痰,不向厕所盥洗室、水槽内倒剩余饭菜和杂物,生活垃圾袋装化管理,按指定地点投放。
4、舍内和窗口不准晾衣服。
5、各公寓住宿的同学打扫宿舍卫生时,应将垃圾倒入垃圾道,不允许将垃圾堆放在楼道及宿舍内。
6、严禁在楼道、宿舍泼水、烧废纸、丢果皮、纸屑等杂物。
7、禁止在墙上、门上涂写、乱画、乱张贴、乱钉乱挂衣物。
8、禁止随地吐痰,从窗户向外扔杂物、泼水、摔酒瓶等。
9、每隔一段时间,将由学院宿管部组织进行内务检查和突击检查(窗帘在非休息时间应该拉开),并把检查结果登记公榜。
四、奖励
1、每学年第一学期,宿管部干部根据《机电工程学院星级宿舍评比条例》,(列出),对上一学年表现突出的宿舍给予 “院星级宿舍”称号,并于物理院中厅的公布栏给予公布表扬。
2、给获奖宿舍发放相应的荣誉证书及奖金。
3、对“机电工程学院星级宿舍”宿舍成员综合测评给予加分。
五、惩罚
1、对以上各个方面表现差的宿舍,首先给予警告,如屡次不改则向辅导员老师汇报情况并在物理楼中厅公示名单。
2、对于个人,宿管部干部与各苑区苑长通过常规检查与突击检查,统计各同学违法纪律情况,上报学院,在综合测评上进行相应的扣分。
六、附则
为了加强我院宿舍管理工作,完善我院宿舍管理条例,按照学院的相关要求,现制订了以下细则。(评分主要针对综合测评中的德育评分。)
1.晚归。对于晚归的同学,第一次扣1分,第二次2分、第三次如此类推。若屡教不改者,上报学院进行思想教育。
2.外宿。若被发现夜不归宿者,扣2分。经教育后,仍不思改进,则学院有权劝该生退学。
3.卫生。如内务检查中,宿舍内务较差,扣1分/次并出警告处分。若仍宿舍内务仍没有改善,则上报学院辅导员,由辅导员老师教育处理。
4.高瓦电器。第一次发现扣2分,第二次扣4分。若仍然使用高瓦电器者,取消住宿资格。
5.不服从苑区主任管理,如苑区主任反映类似问题,除扣1分/人外,宿管部会上报到学院进行思想教育.
6.若发现宿舍成员违反宿舍管理条例而不上报者,一经发现,视为同犯,处以相同的处罚。
7.若积极参与宿舍管理工作,对宿舍管理提出积极有效的意见者,加1分/次。
8.宿舍成员内务等各方面突出,每人加2分/学期。(可与院星级宿舍加分重复。)
9.一个班30%宿舍内务等各方面较差,则在评选先进班中扣5分。
10.多次违反以上1-5点,除以上处罚外,视情其改正态度,考虑是否取消该同学申请奖学金的资格。
11.如贫困生多次违法宿舍管理条例,可视情况取消该同学申请贷款、补助等资格。
12.如学生多次违反我院宿舍管理条例,我院将其情况反映到该生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