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按规定缴纳学费和有关费用是高等学校学生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学生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学费和有关费用。为了规范学生缴费管理,维护学校和学生合法权益,确保学校工作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岭南师范学院学生缴费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机电工程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缴费,是指学生按照国家规定应当向学校缴纳的学费、住宿费、书费等费用。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机电工程学院全体全日制本科学生。
第二章、缴费与注册
第四条 每学期开学后,学生须按规定将所缴费用存入学校所发的银行账号,由学校财务处统一扣缴学费。学生到校报到后,学院根据缴费情况给予注册,办理入学手续和学籍登记。未按学校规定缴费的不予注册。
第五条 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学生未能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学籍。未取得学籍的学生不享有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所有活动的权利。
第三章、暂缓缴费和暂缓注册
第六条 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按时缴费的学生,可以向学校申请暂缓缴费和暂缓注册。暂缓缴费和暂缓注册期限均为一个学期,具体缓交日期以学校审批日期为准。暂缓注册期满仍未缴费的,不予注册。
经学校批准暂缓注册的学生可以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所有活动,但所修课程成绩及学分须在正式注册后方可登记。
第七条 申请暂缓缴纳的费用仅限于学费和住宿费。书费属于代收代支费用,不能申请缓缴。毕业学期一般不接受暂缓缴费申请。
第八条 办理缓交程度按《岭南师范学院学生缴费管理规定》第十条执行。
第四章、欠费处理
第九条 申请暂缓缴费的学生应在期限内通过申请助学贷款或其他形式资助筹措学费,也可以通过休学等方式筹措学费和生活费用。未获准暂缓缴费而不缴费或暂缓缴费期满仍未缴费的,视作欠费。
第十条 对欠费学生,作如下处理:
1、未按学校规定缴费,不予注册。
2、逾期两周及以上未注册者,视为自动放弃学籍。
3、未取得学籍,不能享有参加学校安排的教学活动权利。
4、对于欠费毕业生,不出具就业推荐证明材料。
5、由于学生本人不按规定时间缴费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将视为缺考处理,即使补交,也不能参加正常补考,而只能参加毕业前补考,直接后果是降低平均学分绩点,甚至导致拿不到学位证。由此而造成一切后果原则上由学生自己负责。
附件1:催缴通知书
附件2:岭南师范学院学生暂缓缴费申请表
附件1:催缴通知书
通知书
﹍﹍﹍﹍﹍﹍同学:
学校财务处已于﹍﹍﹍年﹍﹍﹍月﹍﹍﹍日通报学生欠费情况,其中你欠费金额如下:
请你仔细核实欠费情况。如属实,请自学费催缴通知书下达之日起两周内,缴清欠费;如对欠费情况有疑问,请与财务处联系,尽快更新信息。
对不按规定时间缴费而又不办理暂缓缴费手续的学生,将按《岭南师范学院学生缴费管理规定》(湛师规法[2008]164号)规定处理:
1、未按学校规定缴费,不予注册。
2、逾期两周及以上未注册者,视为自动放弃学籍。
3、未取得学籍,不能享有参加学校安排的教学活动权利。
4、对于欠费毕业生,不出具就业推荐证明材料。
学院特别重申,由于学生本人不按规定时间缴费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将视为缺考处理,即使补交,也不能参加正常补考,而只能参加毕业前补考,直接后果是降低平均学分绩点,甚至导致拿不到学位证。由此而造成一切后果原则上由学生自己负责。
特此通知。
机电工程学院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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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执
本人于 年 月 日收到学院发出的"欠费催缴通知书"一份。我将于 年 月 日之前(缴纳/不缴纳)应缴学费。
特此声明!
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2:
岭南师范学院学生暂缓缴费申请表
学院: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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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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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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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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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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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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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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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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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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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缴费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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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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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缓交原因 |
签名: 年 月 日 |
二级学院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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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申请暂缓缴纳的费用仅限于学费和住宿费。
2、承诺缴费时间不能超过一学期。